03.06 企業視同繳費和事業視同繳費有區別嗎?

高志霞775


企業“視同繳費”和機關.事業的“視同繳費”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的時間劃分:

①:企業的視同繳分三個階段:

A:第一階段是部分國企(央企),視同繳費是指87年以前的工齡算起,企業和企業職工從88年開始繳納“五險一金”費用的;

B:第二階段是所有國企(央企)及省.市一級的國企,視同繳費是指92年以前的工齡算起,企業和企業職工從93年開始繳納“五險一金”費用的;

C:第三階段是所有企業、包括私人企業、中小企業,視同繳費是指97年以前的工齡算起,企業、中小企業職工從98年開始繳納“五險一金”費用的;有些地區規定,實際繳費年限達到5年一10年、才承認“視同工齡”;

②: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的時間與劃分:

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視同繳費是從2013年以前的工齡算起,所有人員是從2014年開始繳納“五險一金”費用的;

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的繳費:

①:企業的視同繳費:

A:企業的視同繳費年限(工齡)、退休時是按本地企業平均工資的40一60%計算退休金的;

B:企業視同繳費年限(工齡)計算退休金的費用、是從企業和企業職工繳費的統籌資金內出資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統籌資金是共同核算與使用的;

C:佔40%企業的醫保繳費是按8%一10%繳費的,職工退休時、有現金返回醫保卡;有50%的企業醫保費是按4%繳費的、沒有現金返回醫保卡;另有10%左右的企業、沒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②: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

A: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的養老保險費和醫保費,是按本人擋案工資的300%計算的,全部費用是國家財政替代繳納的,個人沒交過養老保險費和醫保費用;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統籌資金是單獨核算、單獨使用的;

B: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醫保卡全部有現金返回、返回醫保卡的金額是企業職工的2倍一3倍之多;

C: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待遇,2024年以前保持不變;預計2050年以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才會與機關.事業單位達到真正“並軌、達到平衡、達到懸差的縮小!

以上,供參考!各地情況不一、差距較大,以當地的數據為準!特此!





海海147035523


樓主您好,企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和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還是有很大的一個區別的。企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是針對於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群,他們才會擁有這個視同繳費年限。

1992年以後我們國家對於企業單位來講,就正式建立了養老保險的制度,那麼從1992年開始就沒有這個企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個養老保險的一個實際繳費年限,所以說1992年之後只要是參保一年的養老保險,那麼才能夠被認定為是一年的一個繳費年限。

對於事業單位人員來說,他是從2014年10月份以後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可以這樣理解,就是說在2014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員都可以被認定為是視同繳費年限。這就是事業單位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和企業單位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一個區別。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企業視同繳費和事業視同交費有什麼區別嗎?他們二者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我們先來說說企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企業單位的繳費年限主要是,對於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群,才會擁有這個視同繳費年限應為,1992年之前我們國家還沒有建立養老保險的繳費制度,所以說這個時候參加工作的人員已經有了,那麼怎麼樣來計算他們的實際繳費年限的都是按著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形式來給予計算的,最終在計算退休金的時候,按著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來給予發放的。

那麼這個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就不一樣了。因為事業單位正式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是2014年的10月份。也就是說,只要是在2014年9月份之前參加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員,都可以被稱之為是視同繳費年限。但是他們的視同繳費年限並不是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來給予發放的,而是按著這個老的一個計算辦法來計算自己的一個退休金待遇。

那麼對於2014年10月份以後辦理退休的這部分事業單位人員,他們會獲得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這個過渡性養老金待遇是給予他們的一個補償待遇,並不是來計算他們的視同繳費年限,這一點和企業單位也是有區別的。


懂社保


計劃經濟時代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工齡並無區別,都無個人激費同樣為國家做貢獻。


閒雲59065983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因為定義的時間不同,因此計算標準不同。兩者退休時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相差甚遠。


碧江牛


沒區別,一個意思!


人社寶


從理論上講,沒有任何區別,內涵完全相同。因起始時點差異引出的其它區別,均構不成事物本質上的分野!

由起始時點時間的不同,引出的待遇計算方法以及過渡期問題,這些差異都是客觀存在的,沒有理由人為把這些差異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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