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瑞昌:疫情之下聞令而動,遠赴外省為企業保全

瑞昌法院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當前毫不放鬆住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統籌推進社會經濟發展成為重要內容。為了推進優化營商環境,保障企業順利復工復產,3月5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執行幹警不懼疫情、聞令而動,僅用一天時間便在安徽省蕪湖市為申請保全人江西某造紙有限公司保全了一筆近55萬元的應收款。

申請人江西某造紙有限公司與被保全人蕪湖市某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系多年的合作關係。2020年2月中旬,雙方供銷貨款經結算後,被保全人尚欠申請人貨款及違約金達230萬元。嗣後,申請人經多次催討而被保全人卻拒絕還款。日前,申請保全人在摸清了被保全人具體財產線索後,便向法院申請要求該院去往安徽省蕪湖市對被保全人的財產進行依法保全。

案件進入保全程序後,為了降低疫情風險、克服疫情防控期間外出辦案所面臨的困難與阻礙,同時又要保證快速有效維護申請保全人的合法權益,該院院領導高度重視此次外出辦案工作,就人員安排、疫情防護、路線走向、如何展開工作等作了精心安排。

到達蕪湖市後,辦案法官根據申請保全人提供的各路線索,馬不停蹄地到各相關協助執行部門進行逐一查詢、查控。經過一天忙碌的工作,成功完成了保全,申請保全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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