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林地可以做生态停车场吗,有哪些相关政策和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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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地上修建生态停车场属于永久占用林地行为,在未取得批准之前,是不可以的。

这方面的实例太多,小到农户建房、修路,大到秦岭违建别墅群撤围、生态恢复,惨痛教训比比皆是。

那么在林地上修建生态停车场与一般停车场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改变了林地应有的用途,必须事先依法报批。

改变林地用途的项目必须先行报批,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主要法律依据有:《森林法》地十八条规定: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林地占用分临时占用和永久占用。

临时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时不得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第十七条)。

永久占用林地根据林地性质、数量大小分别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占用林地时应提交的申办材料:

第四条 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为加强生态建设,依法保护土地,一切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必须事先得到批准,否则必将自食苦果。

谢谢阅读,欢迎点评。


林业无纸笔


车库上面,种花种树照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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