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复工复产】虎林法院多措并举推广风险告知书

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了《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5个方面告知50项法律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提示应对矛盾纠纷的处理方法,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以更好地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

为扩大《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影响,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虎林法院将省法院50条《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过市工信科技局将《风险告知书》转发辖区250户工业企业;诉服中心专人走访珍宝岛药业、娃哈哈饮料、乌苏里江制药等已经复产复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书面送达《风险告知书》;同时通过微信推广方式,对东直米业、森林米业集团、宏斌米业、四红农业机械制造厂、鑫忠良米业等企业提示复产复工的相关法律风险。

【复工复产】虎林法院多措并举推广风险告知书

送达风险告知书


下一步,虎林法院还将通过多种方式,将辖区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进行全覆盖推送和解读,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进行,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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