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防疫+學習”兩不誤,龍州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學習系列《解答》

3月2日,龍州縣檢察院召開檢察委員會擴大會議,組織全體檢委會委員及全體員額檢察官通過檢答網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檢察業務工作若干問題的解答(一)》、《關於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一)》(以下簡稱系列《解答》),會議由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黃芳玲主持,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文勝在會上領學。

會議指出,系列《解答》對涉疫檢察業務中涉及的法律適用、政策把握、工作方式等問題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如對疫情防控時期的提前介入、監督立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辦理等都指明瞭具體方向,全體檢察人員要認真學習並結合實際對照執行。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即便身處低風險區域,也不能鬆懈防控意識,全體一線辦案員額檢察官把疫情防控工作擺在第一位,認真貫徹落實“兩高兩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從嚴從重辦理涉疫情案件,進一步預防及化解矛盾糾紛,為維護該縣防疫工作秩序貢獻檢察力量。

會議要求,疫情防控期間,要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抓實抓細抓落地,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學會利用檢答網答疑解惑,更要堅持學習理論知識,認真學習、研究最高檢發佈的典型案例對辦理涉疫情案件的實踐指導意義,悟懂上級機關係列疫情防控規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打下堅實法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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