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縣檢察院通過遠程視頻開展司法救助工作

龍州訊 2月8日,在龍州縣人民檢察院的遠程視頻接訪室裡,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梁海民和第三檢察部副主任曾亮準時發起了與在家中休養的國家司法救助申請人譚某某的微信視頻通話,主動應約“來訪人”譚某某,並對其提出的不服刑事判決的申訴進行釋法說理,遠程審核其提供的司法救助申請材料。

這是該院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檢察工作同步抓緊抓好,確保各項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重要指示精神,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聚集帶來的隱患所採取的接訪舉措。

據譚某某反映,其系黃某某故意傷害案的受害人,2018年2月6日凌晨2時許,黃某某在龍州縣某包廂內與譚某某發生爭執,黃某某撿起桌子上的一個碗砸向了譚某某,但譚某某來不及用手擋,被碗砸傷了左眼。案發後,經鑑定,譚某某的傷勢為輕傷一級,左眼殘疾為八級傷殘。法院刑事審判庭判決黃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7個月,後民事審判庭判決黃某某賠償譚某某13萬多元。

譚某某訴稱,其多次到南寧醫院治療左眼,沒有好轉,左眼已終身傷殘。且其經常出現頭痛、視力模糊的症狀,無法參加勞動,沒有收入,還要繼續醫治左眼。且黃某某沒有履行賠償,致使譚某某日常生活的開支沒有保障。為此,譚某某向龍州縣檢察院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今天,我們通過視頻接訪的方式瞭解了你的訴求和目前遇到的困難。下一步,我們會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最多訪一次’的工作總要求,認真對你的申請進行審核,工作有新的進展我們會第一時間聯繫你,請你安心在家休養。”梁海民對譚某某說。(梁毅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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