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通報兩起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

崇左訊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破網拔傘”工作,嚴明紀律規矩,強化法律意識,警示教育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市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2起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一、 寧明縣看守所原民警蘇強光、工勤人員楊劍濫用職權為在押人員提供便利,充當“保護傘”問題。蘇強光、楊劍身為黨員幹部、公安機關執法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充當在押人員“保護傘”,安排協警為在押人員辦理電話卡在監區內使用,並從中收取高額話費,破壞看守所正常監管秩序;收受監管對象好處費,給在押人員傳遞香菸、熟食品等違禁物品;組織多人多次參與“六合彩”賭博。2018年9月,給予蘇強光、楊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款上繳國庫。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

二、 龍州縣上降鄉衛生院原工作人員黎國敏涉黑涉惡,為走私團伙提供幫助和便利的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龍州縣上降鄉衛生院原工作人員黎國敏幫助林某走私團伙記錄走私賬目,聯繫“看水”“看路”等事宜。經海關和稅務部門核定,黎國敏參與走私犯罪所涉及的時間段內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億多元。2018年5月,黎國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11月,黎國敏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黎國敏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對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和基層“拍蠅”相結合,緊盯群眾身邊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深挖徹查,督促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黑惡勢力,對工作推動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強化各單位責任意識,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不斷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向深入。 (崇紀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