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風險提示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小區業主家中的財產被盜,雖然竊賊是直接的侵害人,但往往竊賊無法抓獲,使得受害業主通常會以物業公司未能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安全防範義務為理由,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以案說法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2013年10月19日,尹某的房屋被不法分子闖入,其置放於房間的保險櫃被打開,失竊現金130000元。尹某隨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2013年12月17日尹某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發送一份申請書,請求物業公司賠償現金130000元,並要求暫緩交付自2013年10月起至案件破案期間的物業費,直至事件妥善解決才繳納。

2013年12月26日物業公司回覆,要求尹某提交證據證明物業公司存在法律責任,並是物業公司的責任直接導致了損失的發生。

雙方因為協商不成,尹某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公司賠償現金130000元。

經法院查證,《物業服務委託合同》約定物業公司的管理事項主要如下: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公共環境衛生、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管理,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判詞摘錄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1、尹某並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案涉小區具體存在哪方面的安全瑕疵,也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所主張的安全瑕疵與案涉房屋內保險櫃被盜現金一事存在直接關聯,因此尹某主張物業公司違反最低安全監管義務應承擔損失的說法缺乏事實依據。

2、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物業服務單位,提交了證據證實其採取了保安巡邏、崗亭值班、監控攝像等安保措施。

3、由於尹某不能舉證證明物業公司存在違約行為並導致其損失,判決駁回尹某以違約為由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現金損失130000元的請求。

律師評析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小區業主房屋內財產被盜,以物業公司違反安全監管義務的約定為由承擔賠償責任,此時業主要承擔證明物業公司在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過程中存在過錯的舉證責任。

物業管理公司應提供證據證實自己在提供物業服務、物業管理過程中已經充分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以此來免除承擔小區業主財產失竊的賠償責任。

應對方案

業主家被盜,能不能告物業?

1、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公司如果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物業公司提供的安保服務並不能絕對保障業主家中財產百分之百安全,實踐中對物業公司的要求通常只是以一般性的安全防範為限,而不能杜絕或避免業主全部的財物損失。物業管理公司可加強小區安全監管巡邏,如採取了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或詢問、及時維修維護監控設備、等安保措施,增強小區業主的安全防範意識。


3、在平時提供物業服務的過程中,進行相應的工作記錄,當發生業主財產被盜類似糾紛時,物業公司則可提供證據,如照片、巡更表等材料證據充分證實其已經依照合同約定,採取了安全防控的措施,履行了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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