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一男子因多次谎报警情被寿光公安依法处理

一男子因多次谎报警情被寿光公安依法处理

2019年3月10日晚、3月20日晚、3月25日晚,寿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连续接到一群众报警称:文家街道某甲处、某乙处、某丙处、某丁处有卖淫嫖娼行为。

接警后,文家派出所值班民警均迅速到达现场,先后出动警力共30余人次,经排查确认后发现,举报人所举报的地方均为合法经营,并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情况并不属实。

经调查发现,违法嫌疑人宋某(男,33岁,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涉嫌谎报警情。

2019年4月13日,通过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宋某抓获。经调查,宋某以其所举报的场所影响了自己休息为由多次拨打110恶意举报,经询问,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一男子因多次谎报警情被寿光公安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110报警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编 辑 | 林亚萍 审 核 | 马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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