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男子駕駛摩托車未戴頭盔 發生事故致頭部受傷

男子駕駛摩托車未戴頭盔 發生事故致頭部受傷

男子駕駛摩托車未戴頭盔 發生事故致頭部受傷

12月3日11時10分許,駕駛人馬某忠持“C1”駕駛證,駕駛自購的無牌證三輪摩托車,由志丹縣縣城駛往志丹縣順寧鎮劉坪村,當行駛至志丹縣保安新村“T形”路口處,追尾於前方行駛的甘LU***6號小型普通客車,因駕駛人馬某忠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在事故發生時,其頭部撞於前車後擋風玻璃上,造成駕駛人馬某忠頭部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駕駛人馬某忠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證三輪摩托車,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上道路行駛,且未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四款、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馬某忠將不但要承擔本起事故對自己帶來的身體傷害和經濟賠償,還要承擔違法行為所受到的法律懲罰。

志丹交警提示,駕駛或者乘坐摩托車不佩帶安全頭盔,不但是一種違法行為,而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會加重自身的身體傷害程度。因此,請牢記,駕乘摩托車一定要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王延峰 記者劉全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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