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公公婆婆沒義務幫著帶孩子,那兒媳婦是否有義務為公公婆婆養老?你怎麼看這件事?

金宏雲


1、兒子兒媳婦有扶養能力,公婆的確沒義務幫忙帶孫子。

2、公婆老的時候,兒媳婦有協助贍養的義務,並且贍養費的支出,也有夫妻共同財產部分。

3、如果爺爺奶奶比較長壽,是百歲老人級別的,父母那代人無能力贍養,孫子輩有能力贍養,那麼孫子對於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贍養義務。

4、贍養權的獲得非常容易,一般情況下,即使沒盡扶養義務,生而不養,有子孫後代,子孫後代也是要扶養的。

當然題主的說法也不完全準確,如果孫子父母不再了,又或是無扶養能力和條件,而爺爺奶奶有扶養能力和條件,爺爺奶奶是由扶養義務的。

所以現代人法制精神的提高,爺爺奶奶幫忙帶下孫子,都能從法律角度考慮一下有沒有那個義務,沒義務就不帶,個人覺得法制精神要與親情感情相結合比較好點。

如果親情繼續冷漠下去,是不是哪天孫子摔倒了,父母不在的時候,爺爺奶奶先請法律顧問,法律顧問說有義務再扶起來,沒義務就不管,如果發展到這樣的一天,生活會是什麼狀態?

沒義務不代表做了就是違法的,有些大齡老人,把沒義務當成做了就違法,這種思想是錯誤的。

所以要傳遞正能量,以正視聽,父母的確沒義務幫忙帶孩子,但是帶了也不違法,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爺爺與孫子之間,只剩法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那是不是我們老的時候都要請個法律顧問當保鏢?

親情的冷漠與淡化,其危害是非常大的,對親人自私自利,最終也會遵循因果循環這個道路的。

所以小編覺得,對血緣關係和親情關係的冷漠與淡化,婆媳關係,父母與子女關係,爺孫關係,如果只剩下權利與義務關係,會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人老的時候,下不了床,說不動話的時候,個人覺得,依靠親情更靠譜一點,想想普通人有多少在七老八十的時候能請的專業律師24小時來監督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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