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关于征集红色旅游线路的通知

各旅游相关企业、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琼办发〔2017〕72号)精神,加快我省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我委拟定于2018年6月28日在海口市开展系列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为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旅游资源优势,提升红色文化内涵,切实做好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内容,我委将打造一批精品红色旅游产品和线路,拟计划在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中向社会各界重点宣传和推介。为此,请各旅游相关企业、旅行社积极参与此次红色旅游产品和线路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根据海南省内现有的红色旅游资源,自行制定旅游线路主题,设计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产品,方案内容完整。主要包括线路名称、线路设计基本思路、线路特色、线路详细规划、活动内容、线路注意事项、旅游费用等。

(二)线路设计内容要求丰富,要结合海南滨海、热带雨林、黎苗文化、美丽乡村等特色旅游资源,充分展现海南旅游资源特点的同时要突出红色旅游主线。

(三)行程线路可分为东、中、西线安排设计,线路设计可形式多样并有吸引力。

(四)行程安排设计科学合理,应注明设计线路为几日游,除浏览内容外,应兼顾食宿、交通、购物和娱乐等方面内容。

(五)各旅行社对于入选的红色旅游产品和线路可进行线上线下销售,组织揽客。

二、评选标准

将由专家评委进行打分评选,共计10分,总分数最高的前10条线路入选获奖,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合理性——旅游的线路符合红色旅游的主题,线路设计的编排合理,行程安排设计科学合理,应注明设计线路为几日游,除感受红色文化外,应兼顾食宿、交通和娱乐等方面内容。(3分)

(二)可行性——线路有市场分析、具体运营流程,报价要合理,具有较强的落地实操性。(2分)

(三)独特性——线路设计时要尽可能突出当地的地域特色,可适当对当地文化进行介绍(2分)

(四)创新性——线路融合海南红色与滨海、雨林、古村等其他旅游元素,具有一定的新意。(2分)

(五)吸引性——线路设计以文字为主,还可以附上相关景区、活动简介、图片和线路示意图等。(1分)

三、奖励办法

对于入选的优秀精品红色旅游产品和线路,我委将给予每条线路1000元资金支持,以资鼓励。同时将在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中以及我委其它推广活动中向社会各界重点宣传和推介。

四、报送要求

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于2018年6月5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

联系人:林嘉莹,电话:18289788754;王康敏,电话:13698982134,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南红色旅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海南重要红色旅游资源表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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