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为啥说奥斯曼帝国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是其国祚六百多年的主因?

孔杰霖


这个惨烈而血腥的继承制度叫做Fratricide,始于15世纪中后期,穆罕默德二世时代。

在土耳其,穆罕默德二世与苏莱曼苏丹并称为“大帝”。当年攻陷君士坦丁堡,结束东罗马帝国历史的辉煌事迹,就是穆罕默德二世他老人家带队完成的。

好了,再回到话题上来,所谓的Fratricide,其实就一句话——“我死后,我的儿子中无论谁继承了苏丹皇位,为了秩序的考虑,都必须把他的兄弟处死。今后的世代苏丹将按此执行。”

随后的两个多世纪,这个Fratricide制度一直被奥斯曼帝国认真执行——苏丹登基之日,就是他的同胞兄弟、大小侄子们提前见真主的日子,甚至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新苏丹连自己的姐妹和侄女、外甥女都不会放过。

比如,1595年,苏丹穆罕默德三世登基的时候,一天之内,他的19位兄弟、20个姐妹全部被处死,此外还有老苏丹的几个孙子、孙女以及若干怀孕的宫女.....

穆罕默德三世这位残酷的老爸,为了保证自己“看好”的二儿子艾哈迈德能顺利即位,仍然健在的时候,就提前杀死了大儿子,好在,还没来得及处理掉刚断奶的幼子,就突然暴亡。据说,死因非常蹊跷。

这段经历,给他的二儿子兼继承人——苏丹艾哈迈德一世,留下了大片阴影。因为年幼时目睹了父亲灭掉众多叔叔、姑姑、堂兄弟姐妹;少年时又经历了关系非常亲密的大哥的惨死,艾哈迈德的心灵上,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有一半意大利血统的艾哈迈德一世,颇具文青气质)

于是,他上台后,顶住朝中元老们的压力,决定不再严格奉行Fratricide制度,没忍心对唯一的兄弟,才四岁多的穆斯塔法小朋友下手。

(这段历史被土耳其大型电视剧《宏伟世纪》第二季——柯塞姆,倾情演绎了一番)

自苏丹艾哈迈德一世后,除了个别因为老妈“宫斗失败”而被处死的王子,大多数情形下,王子们不会被新苏丹直接杀死,而是被软禁起来学习各种“经典”,作为备胎续命。

这种操作的同时,还有个非常奇葩的规定——王子们在老爸指定的继承人、或现任苏丹还没有产下子嗣前,是不允许碰女人的。这是预防他们先出来的后代,威胁“准备”或者正在“坐龙廷”的那位。

试想,要碰着个“不孕不育”的苏丹兄弟,这些哥儿几个们,可就悲催了.....

不过,纵观奥斯曼帝国历史,貌似历代苏丹们的生育能力,还都挺给力的。

这很大程度是因为,同样坐拥庞大后宫的奥斯曼帝国,跟咱们的东亚王朝不同,苏丹后宫的女人们,几乎都是没名分的女奴出身,很多为鞑靼人从东欧和南欧抢夺来后,卖入土耳其宫廷的异域女子。

比如,宫斗的最终“赢家”,柯塞姆皇太后,就是希腊商人的女儿,进宫以后由“上帝”改信了“真主”。

(电视剧《宏伟世纪——柯塞姆》中,希腊少女时期的苏丹皇太后柯塞姆)

因而,苏丹后宫的女人们都没有名分,也不给怎么排座次,顶多是生了儿子的改善一下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资料档次等物质待遇方面的差别。而且,除了前面说的那位”大帝“——苏莱曼苏丹,曾经公开册封了“正宫娘娘”,宣布与许蕾姆苏丹娜正式“结婚”外,其余的苏丹都没有过“官版配偶”。即便是上图的那位柯塞姆苏丹娜,尽管当上了帝国皇太后,她与苏丹父亲,亲儿子的老爸——“文青”艾哈迈德一世,都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

(唯一的“例外”——来自于乌克兰的许蕾姆苏丹娜。她那一路“打怪”最终成为宫斗赢家的事迹,被《宏伟世纪》第一季倾情演绎了一番。后排右二,蓝衣红发的女子就是电视剧中的许蕾姆)

说到这儿,大家是不是看出来了。跟东亚王朝强调女方血统、身份,喜好“亲上加亲”不同,历代苏丹的父母们,血缘都比较远,母亲一方几乎均为原本信仰基督教的欧洲人,很符合优生优育的原则。再加上吃得好,经常锻炼,双方结合后,育种成功的概率也要高得多。

再有,像咱们中国的后宫,嫔妃们往往会代表着封建贵族各自不同的利益集团,她们宫斗的走向会明显影响到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领域。而奥斯曼苏丹们都不结婚(苏莱曼除外),不给任何一个受宠的女人名分。如此一来,让苏丹的后宫相对简单,不会牵涉到外戚相关的家族利益。

这也是早年的奥斯曼帝国能够专心开疆拓土,保持旺盛战斗力的一大优势。

此外,还有一点,虽说非常残忍,但现实意义重大。

跟同期的中国明清两朝,那不断暴涨皇族和宗室人口,几乎吃垮了王朝和国库相反;奥斯曼苏丹虽然特别能生养,但其的家庭内部,以不断“自我淘汰”的形式,让王族的人数受到了严格限制,不至于太过膨胀,一定程度上,也间接起到了缓解人民负担的作用。

更有,在Fratricide制度下,接班人是通过“开放式竞争”产生的。所以,生存的压力和权利的欲望,一直督促着苏丹王子们努力提升各自的素质和技能。

为了能够打动老爸,他们在战场上也总会表现得异常英勇,为帝国开疆拓土立下过大功。

然而,正如前文所言,从17世纪开始,苏丹艾哈迈德一世起,过于残忍的Fratricide制度早已名存实亡了。因此,说奥斯曼帝国能维持600多年,一直挺到了20世纪初,全靠这个制度续命,未免过于以偏概全了。

客观看,Fratricide制度对于中早期的奥斯曼帝国做大做强有着明显的激励作用。但帝国最后的那两百多年的寿命,内因方面,主要还是依靠着各种改革的“修修补补”;外部环境上,更是因为欧洲国家在蚕食帝国领土的议题上,很难保持步调一致,让被戏称为“西亚病夫”的奥斯曼土耳其能不断得到喘息的机会。

从18世纪初末开始,一些西化的土耳其和希腊裔的上层人士就开始不断“探索”改革之路。比如,在导师的影响下,苏丹塞利姆三世(1789—1807年在位)派遣了大量留学生赴欧洲学习,开办西式军校,组建欧式土耳其新军。这比后来被叫成“东亚病夫”的大清国,几乎早了一个世纪。

后续的苏丹们在19世纪完成了土耳其的近代中级和高等教育体系的建设、效仿西方司法体系,建立了世俗法院、还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和工商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工业和实体经济等等。

甚至,为了安抚国内尖锐的民族、宗教矛盾,同时也做给欧洲看,整个19世纪,号称“真主代言人”的数代苏丹们,竟然多次颁发诏书,宣布——帝国范围内,所有臣民无论其种族和信仰,一律平等。

只是,上层的政令和改革虽然美好,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军阀割据的奥斯曼帝国后期,几乎难以传达和落实下去,各种近代化改革,步履维艰;而繁杂的民族、宗教矛盾,更犹如嵌入帝国内部的“定时炸弹”;

加上大航海时代开辟的“新航线”,让原本让把持亚欧商道,坐收“保护费”的土耳其人风光不在,随着科技、社会意识的落后和近卫军的数次叛乱,让奥斯曼帝国在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

庆幸的是,作为战胜方的欧洲“列强”们之间,也在相互“较劲”、不断的给对方拆台。这让土耳其还有机会在绝境中,选择“断尾求生”,丢掉了除伊斯坦布尔外的欧洲所有领土和大量希腊裔人口,挣扎着以共和国的形式,发起了较为彻底的世俗化、近代化改革,最终成功“自救”。


大学军事理论教师


两个原因:第一,从内部来讲,皇子之间互相竞争优胜劣汰,选出最优者继位对大一统帝国是福音。比如中国封建王朝每个新皇帝上台往往伴随其他皇子人头落地。第二,从外部来讲,引入旁系血亲入继大位,可以注入新鲜血液,改善近亲繁殖的弊端,对巩固皇权至关重要。


任庆10


前言: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几个大帝国之一,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处于亚洲与欧洲的交界地带,在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历史上占有着一个重要的地位。如今土耳其就是当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本土部分,土耳其的历史基本就是奥斯曼帝国的历史。


历史背景

  • 奥斯曼帝国起源于突厥赛尔柱帝国下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首领的名字就叫奥斯曼。13世纪中期蒙古人入侵小亚西亚,在克赛山战役中击溃罗姆苏丹国的军队,塞尔柱帝国的分支罗姆苏丹国开始瓦解。在突厥塞尔柱人势力衰退的情况下,突厥人的另一分支奥斯曼人开始崛起,并且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征服了整个小亚细亚和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并于1453年消灭了拜占庭帝国,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
  • 如果从奥斯曼帝国的第一任苏丹奥斯曼算起(1281年),到最后一任苏丹穆罕默德六世(1918年),国祚长达600年,中间没有明显的改朝换代情况,这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的时间都长。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版图


题主所问的问题是奥斯曼帝国如此漫长的国祚是否和其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有关?

我的回答是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关键原因。奥斯曼人之所以能够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而且国祚绵延长达六百年,与其建立的各种完善的制度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皇位继承制度

  •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一般采取长子继承制,但也不绝对,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第4位苏丹巴耶济德一世在位的时候,首次屠杀了自己的兄弟,并且用伊斯兰教的经典来为自己的屠杀行为进行合法化,这开创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继承制度中的“继位杀兄弟”制度。
  • 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第7位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在位的时候,将这一套制度用法令固定化。随后但凡新苏丹继位,自己的兄弟必然会被屠杀。这种血腥的继承制度,类似于中国汉武帝时期所开创并在南北朝时期流行的“立子杀母”制度,确实对保持皇位继承的稳定性有一定的作用,毕竟新苏丹继位之后杀了同样有皇位继承权的兄弟,确实可以避免接下来的皇位传承的风险,但这并非奥斯曼帝国可以延续近600年的关键原因。
    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长达600年,主要是其确立的一整套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和开明的宗教政策。

▲彻底征服拜占庭帝国的奥斯曼帝国苏丹——默罕默德二世,其确立了皇位继承杀兄弟的制度


奥斯曼帝国的“科举制”——古兰制度: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人才选拔制度

  • 不同于中国古代的科举文官选拔制度,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是一个封建军事帝国,从奥斯曼人建立国家开始,就不断的发动对外的扩张战争,因为只有通过不断的扩张获取战利品,才能满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国内的封建领主的财富需求。随着奥斯曼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占领了巴尔干半岛,灭亡了拜占庭帝国之后。为了平衡国内封建领主的军事势力,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根据赛尔柱突厥和阿拉伯帝国的传统“古兰制度”,从战争中被俘虏的基督教少年中选拔一批人,组成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团——“加尼沙里军团”。直接被选拔进入近卫军团的少年,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相当于现在的特种兵的标准,他们在战场上的强悍战斗力令欧洲各国印象深刻。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近卫军团,也有模仿拜占庭帝国的近卫军“瓦兰吉卫队”的痕迹。
  • 但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古兰制度不同于传统的伊斯兰教的制度,到了后期发展成了“德米舍梅”征兵制。除了选拔优秀的军事人才之外,开始从这些青少年中培养行政官员,那些表现最优异的少年可以成为苏丹的贴身侍从,并且在成年之后可以担任帝国中央的高级官员,比如“大维齐”(相当于中国的丞相)。表现一般的青少年,经过帝国政府培养,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毕业之后,可以担任地方的高级官员,如行省总督、县长。这种毕业称之为“契满”,类似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中的“进士及第”,可以被授予官职。不过奥斯曼帝国的“进士”,要严格的多,毕业的人基本上都需要文武双全,基本都可以上马打仗,下马治民,这也是奥斯曼帝国在六百年中可以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团——加尼沙里军团


宽容的宗教政策形成稳定的多民族帝国——米勒特制度

  • 奥斯曼帝国与之前的阿拉伯帝国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对于异教徒的宽容政策。奥斯曼人是属于突厥人的一条分支,自皈依伊斯兰教之后,并没有像阿拉伯人那样的优越感,奥斯曼人对于其他民族和宗教信仰采取一个宽容的政策。这个政策在后期形成了“米勒特制度”,所谓的米勒特制度,就是“因教分治原则”,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习惯生活,而不受伊斯兰教中的伊斯兰法的管理,但未改宗伊斯兰教的异教徒,不得担任帝国的官职,有点类似如今“绿卡”,有居住的权利但是没有政治上的权利。
    异教徒可以生活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领土当中,只要按照要求向帝国政府缴纳税款即可。因此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享有相当的宗教自由。虽然异教徒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只能算是二等公民,没有资格担任官职,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帝国相对较低的税收和稳定安全的环境,相比当时混战的欧洲地区,对他们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奥斯曼帝国强大的国力和稳定的环境,大批欧洲移民进入了奥斯曼帝国,以至于当时帝国的官方语言“突厥语”相当于现今“英语”的地位,成了国际通行语言。
  • 在当时的西欧社会基督教分为新教、天主教、东正教,不同的基督教教派之间相互攻击,使得信仰不同基督教教派的人民苦不堪言,不同教派的民众纷纷移民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国教是伊斯兰教,只有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不同的基督教派别才能够和睦相处。这就吸引了大批的欧洲基督教徒前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定居,给帝国带来了大量的人才和先进的西方科技,犹太人和威尼斯人也在奥斯曼帝国定居和进行商业活动,促进了奥斯曼帝国的繁荣。
    “因教分治原则”也避免了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带来的纠纷和冲突,基督徒只要按时交税,就会受到帝国法律的保护。这些政策使得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能够维持长期的稳定。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创立者——奥斯曼一世


结语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能够稳定统治长达600年,最关键的原因应当是它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和宗教宽容的政策,统治这样一个庞大的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没有一套稳定的统治制度,是很难获得成功的,极有可能导致分裂和内战。所以在欧洲民族主义思想兴起之前,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一直都相对稳定。


史海泛读


中国几个主要朝代,都发生过皇帝无子,需要从亲王家里过继储君的情况。奥斯曼帝国这么折腾居然没断子绝孙,真是苍天无眼。


梦浮桥84732441


1.奥斯曼帝国在一些贤能苏丹的统治下繁荣兴盛。

2. 奥斯曼帝国的海军对其征服活动起了重要的作用。

3. 由于奥斯曼帝国握有欧亚之间主要的陆路贸易路线,帝国的经济因而蓬勃发展。

奥斯曼国家从偏于一隅的草原国家发展到横跨三洲的大帝国,经过了200多年的历程;成为帝国后又走过了400年的历史,生命力不可谓不强,尽管最后的200多年是衰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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