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掃黑除惡】假借應聘用工多次敲詐勒索 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津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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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假借應聘用工多次敲詐勒索 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津公開宣判!


2019年10月21日上午,寶坻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馬某等41人敲詐勒索案和被告人海某等43人敲詐勒索案等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上述案件分別是該院審理的被告人利用少數民族身份對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建築工地實施敲詐勒索的系列跨區域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的第4起第5起案件。

【掃黑除惡】假借應聘用工多次敲詐勒索 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津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假借應聘用工多次敲詐勒索 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津公開宣判!


寶坻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等41人、海某等43人,系該系列跨區域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2017年至2018年間,馬維忠、何正忠、馬強、王海虎等人聚集在河北省廊坊市廊坊站北廣場及附近旅店、餐館等處,網羅少數民族及漢族無業人員,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先後到河北、天津、山西等省市建築工地,假意應聘用工,故意隱瞞少數民族身份,到用工單位後即提出開設專用食堂等要求,迫使用工單位拒絕用工,後以需要補償誤工費、路費、餐費等為由,採取糾纏鬨鬧、滯留用工單位等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並形成了分別以何正忠、馬強、馬維忠、王海虎等人為首的多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擾亂了用工單位的生產秩序,侵犯了用工單位的財產權利,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掃黑除惡】假借應聘用工多次敲詐勒索 兩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津公開宣判!


被告人馬某等41人敲詐勒索一案中,馬某、閆某某、餘某某、溫某某等人積極參與馬強、王海虎等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活動,相關被告人結夥或夥同他人實施了其他多起敲詐勒索行為。各被告人共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22起,涉案金額20萬餘元。被告人海某等43人敲詐勒索案中,海某等人積極參與何正忠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活動,相關被告人結夥或夥同他人實施了其他多起敲詐勒索行為。各被告人共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13起,涉案金額12萬餘元。此外,被告人海某夥同他人(已另案處理),駕車到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孿井灘示範區嘉爾嘎勒賽漢鎮二支幹十鬥,盜走他人羊圈內綿羊10只。經價格鑑定,被盜綿羊價值人民幣12680元。該起犯罪事實系海某個人犯罪行為,應依法予以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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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坻法院認為,國家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但絕不允許假借民族習俗之名,行違法犯罪之實。根據上述案件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等情況,依法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馬某等41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二年二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以敲詐勒索罪、盜竊罪分別判處海某等43人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二年不等,並處罰金。同時,責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寶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員單位代表、政法系統代表和群眾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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