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襄陽市關於疫情防控工作中4起典型案例的通報


襄陽市關於疫情防控工作中4起典型案例的通報

一、南漳縣發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書勇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問題

2月26日下午,劉書勇違反南漳縣委“雙報到”有關規定,擅自離崗回家,未按要求在龍鄉明珠小區疫情防控卡點帶班值守,被南漳縣紀委檢查發現。2020年3月2日,劉書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南漳縣科技和經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曾前明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問題

2月21日,曾前明違反南漳縣委“雙報到”有關規定,擅自在家休息,未按要求到原縣紡織廠家屬院疫情防控卡點帶班值守,被縣紀委檢查發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3月2日,曾前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襄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馬王廟社區網格員張龍在疫情防控期間臨陣退縮問題

襄城區疫情防控工作自啟動以來,古城街道辦事處要求各社區“兩委”幹部、網格員取消休假,全員上班。2020年2月11日,張龍以身體有病不能上班為由,通過微信向馬王廟社區副書記吳旻請假,吳旻向社區支部書記張正齊報告後,電話通知張龍帶相關證明到社區和古城辦事處辦理請假手續,張龍未回覆。之後,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多次通過微信和電話聯繫張龍,張龍均未及時回覆。2月13日,張龍分別與張正齊和古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廉應立(分管綜治)取得聯繫,廉應立、張正齊均告知張龍儘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此後,張龍仍未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也未到社區參與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27日,古城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對張龍予以辭退處理。

四、高新區鄭崗社區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副主任閆瑞在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日午間飲酒問題

2月23日,鄭崗社區七組路口防控卡點由社區幹部閆瑞和莊某某負責值守。當天中午閆瑞回到家中在午飯期間飲酒(經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酒精含量為109㎎/100ml)。閆瑞工作日午間飲酒,違反了工作紀律規定,導致下午在防控卡點值班時睡覺,無法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3月3日,閆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鄭崗社區黨總支委員職務,待疫情結束後按有關程序免去其鄭崗社區居委會副主任職務。

上述4起典型案例說明仍有極少數黨員幹部缺乏擔當精神,責任意識缺失。我們必須高度警惕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否則將帶來嚴重後果,甚至前功盡棄。廣大黨員幹部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發揮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用實際行動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各級黨組織要把疫情防控作為本地本單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堅決做到“七個毫不放鬆”,壓緊壓實屬地責任、主體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堅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裡,監督檢查跟進到哪裡,緊盯重要領域、重要環節,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執紀監督組

2020年3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