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案例分析(必背六十六问)

建筑实务案例分析必背六十六问

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编制依据;

工程概况;

施工部署;

4 施工进度计划;

5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 主要施工方法;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1.编制、审批和交底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

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后,应在工程开工前由施

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三、土方开挖:

( )机械挖土时,如深度在 5m 以内,能够保证基坑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

坑底高程时应预留 20〜30cm 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边挖边修坡,保证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超挖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高程,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高程。

(4)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髙程、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情况,并随

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5)挖土必须做好地表和坑内排水、地面截水和地下降水,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 500mm 以下。

(6)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有关人员

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

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扰动的现象。经检查合格,填写基坑槽验收、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J

(7)验槽时,应做好验槽记录。对柱基、墙角、承重墙等沉降灵敏部位和受力较大的部位,应作出

详细记录。如有异常部位,应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钢筋进场时,应按下列规定检查钢筋性能及重量:

1) 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钢筋的质量证明书;

2) 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3) 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其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

同一规格的钢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 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

可扩大一倍

(3)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检查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应抽样检验成型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

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 30t。

(4) 钢筋调直后,应检查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但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

可不进行此项检查。

(5)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五、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

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检验批。当在使用中对水

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

结果使用。

(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

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

含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六、混凝土浇筑前应先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4 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七、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混凝土强度;

4 混凝土凝结时间;

5 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

八、支护结构监测包括:

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

对支撑 锚杆 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对腰梁 围檩 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

4 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等。

九、周围环境监测包括:

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

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等。

十、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

预案。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

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处理。

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 支撑式支护结构如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5 对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沙。对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

十二、一般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6 单、双排脚手架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7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5m。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十二、一般脚手架检查与验收程序 P176

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当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每搭设完 6〜8m 高度后;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6 冻结地区解冻后;

7 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十四、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 髙度在 24m 及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 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 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等。

十五、主人口支承脚手架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材料选型和设计计算;

相关材料进场的验收方法;

架体使用前的验收程序;

4 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5 绘制施工详图;

6 绘制节点大样图

7 基础处理;

8 搭设要求;

9 杆件间距及连墙件设置位置;

10 连接方法;

11 拆除作业程序。

十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要求 P178

4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7 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30m。

十七、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 〜5m 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 2m。

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m 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 3m。

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m 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 4m。

4 高处作业高度大于 30m 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 5m。

十八、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设置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栏杆上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投掷。

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 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7 在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十九、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 10m2,高度不得超过 5m,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枸设计规范要求,周围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二十、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二十一、防护栏杆的设置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 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 50〜70cm 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粧外侧。

6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 18cm 的挡脚板或 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 10mm。

二十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P18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 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为保证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

4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6) 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二十三、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物料提升机的吊篮安全停靠装置、钢丝绳断绳保护装置、超髙限位装置、钢丝绳过路保护装置、钢丝绳拖地保护装置、信号联络装置、警报装置、进料门及高架提升机的超载限制器、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 为保证物料提升机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 20m 以下可设 组 不少于 4根),高度在30m 以下不少于 组,超过 30m 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二十四、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外用电梯的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 外用电梯底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应根据电梯高度搭设足够尺寸和强度的防护棚。

8 外用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使用。

二十五、木工机具安全控制要点

4 圆盘锯的锯片防护罩、传动防护罩、挡网或棘爪、分料器、接零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 机具应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二十六、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控制要点 P192

钢筋加工机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钢筋加工机械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机械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

二十七、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 I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并加装防溅型漏电保护装置。

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在狭窄场所(锅炉、金

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采用Ⅲ类工具。

二十八、电焊机安全控制要点 P193

电焊机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和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穿管保护,长度一般不超过 5m,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 30m,并不应

有接头,一二次侧接线端柱外应有防护罩。

5 电焊机施焊现场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十九、潜水泵安全控制要点及打桩机械安全控制要点 P193

潜水泵的电源线应采用防水型橡胶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潜水泵在水中应直立放置,水深不得小于 0.5m,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放入水中或

提出水面时应提拉系绳,禁止拉拽电缆或出水管,并应切断电源。

6 高压线下两侧 10m 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

三十、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内容 P195

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三十一、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 P196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三十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 P196

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三十三、建筑工程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P206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或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

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经济标和技术标。技术标就是通常所说的技术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

技术质量和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绿色施工、拟派项目组织机构、资源组织、移交及维修

保养措施等。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

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三十四、投标报价 P209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填写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

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综合单价中要考虑招标人规定的风险内容、范围和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措施

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三十五、工程造价的构成与计算 P210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

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他项目费。内容包括: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三十六、工程施工成本的构成 P211

直接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措施费构成

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

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之和构成工程项目的全费用成本。

三十七、合同价款的调整 P213

变更价款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

度超过 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

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任

何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三十八、工程备料款数额 P215

公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 365 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

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三十九、预付备料款的回扣 P215

四十、竣工调值公式法 P216

四十一、专业分包合同的应用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应用 P221-224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 以下简称承包人 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

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以下简称分包人 完成的活动。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设 〜 个等级,60 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

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

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 将其承包工

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 完成的活动。

4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设 〜 个等级,13 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

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

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四十一、违法分包行为 P263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

备费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四十二、现场消防管理 P230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健全防火组织,认真落实防

火安全责任制。

5 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有严格的防火措

施。

11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并应

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施工现场应认真识别和评价潜在的火灾危险,编制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3 房屋建设过程中,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同步设置,与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差距不应超过

层。

四十三、施工现场动火等级的划分 P23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髙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四十四、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 P231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

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如钢结构的安装焊接。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

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后,方可动火。

4 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四十五、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P231

—般临时设施区,每 100m 配备两个 10L 的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 1200m 的,应

备有消防专用的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 池)、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

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等,每 25m 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堆料厂内,应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

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30m。

5 高度超过 24m 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

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 75mm,每层必须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四十六、施工现场灭火器的摆放 P231

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也可直接放在室内干燥的地面

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 0.15m。

4 灭火器不应摆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必须摆放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十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P233-234

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人口应设大门和保安值班室,大门或门头设置企业名称和企

业标识,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完善的保安值班管理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任

意进出;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

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m。

现场出人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

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 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内、

伙房、库房不得兼作宿舍。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得超过 层,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0.

9m 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 2.5m,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 2.5m ,且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

16 人。

6 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和保健急救工作,建立和落实好现场治安保卫、施

工环保、卫生防疫等制度,避免失盗、扰民和传染病等事件发生。针对社区服务工作应做好:夜间

施工前,必须经相关机构批准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

尘、防噪声、防光污染等措施;制定施工防止扰民措施。

四十八、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P241

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4 高度超过 24m 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 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

工用水管线。

四十九、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P246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

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十、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五十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五十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对具备相应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需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普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4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

五十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五十四、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4 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五十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定义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五十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

五十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次。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 分项 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 分项 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5 规模较大的分部 分项 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五十八、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五十九、冬施浇筑的混凝土,其临界强度的相关要求 采用蓄热、暖棚法、加热法等施工的普通混凝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时,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30%;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复合桂酸盐水泥时,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40%。

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 4.0MPa;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30℃时,采用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 5.0MPa。对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 C50 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30%。

4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50%。

5 当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提高后的强度等级确定受冻临界强度。

六十、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吊杆与承重结构的连接;钢结构转换层及反支撑的设置及构造;

4 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7 龙骨起拱尺寸及平整度;

8 整体面板与龙骨固定及面板接缝处理。

六十一、土方开挖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和合理调配,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

基坑开挖应进行全过程监测和采用信息化施工方法,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适时调整基坑开挖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 0.5m。

六十二、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土料性质、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回填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土方回填工程或采用新型压实机具的,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施工参数。

六十三、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六十四、轻型动力触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 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六十五、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模板及支架的类型;模板及支架的材料要求;模板及支架的计算书和施工图;模板及支架安装、拆除相关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和应急措施(预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

六十六、饰面板 砖 工程

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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