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
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今天顺利举行了哟!
让我们一起来围观一下吧~
一
“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目的
为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确保2018年顺利完成东城街道100%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工作任务,5月16日下午,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召开了东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各社区分管“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计近2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中,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赖副局长就2017年“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做了总结,并对2018年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
2017年,东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了《东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给予社区明确指导,并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督导各社区落实各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首批参与创建的社区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其中东泰社区创建成效突出,被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二
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第二批社区——余屋、周屋、柏洲边、峡口、鳌峙塘、梨川、同沙、光明、牛山9个社区须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前期,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已将2018年创建工作内容及要求发给各社区,要求2017年创建达标的14个社区,继续按照创建要求,完善本年度“民主法治社区”档案材料,做好复检准备;第二批2018年创建社区,要在第一批创建成功社区的经验基础上开展工作,要对创建工作更加有信心,积极行动起来,于五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三
赖副局长在会上还表示,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社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重大意义;同时,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扎扎实实做好迎检准备;要加强组织,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严格落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会议总结
这次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东城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成果,对各社区为创建工作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同时也明确了2018年“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为各社区接下来的创建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引,坚定了各社区更快、更好完成创建工作的决心。
关于本次“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到这里就圆满结束啦!
大家别急着说再见!
在今天这个炎热的日子里,
还有一个会议也成功举行了噢!
一起来继续听小咚解说吧~
二
2018年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会议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5月16日下午,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组织开展2018年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主讲人介绍
此次会议的演讲嘉宾为吉海荣女士,系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刑法学硕士,于2009年—2013年在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至今担任东莞第二人民法院陪审员一职。
演讲内容
吉海荣讲师首先概述了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意义,讲述了人民调解的制度变迁和基本原则,紧接着简单介绍了人民调委会与人民调解员的相关内容,最后她以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讲述了八种调解的基本方法和调解的技巧。
本次调解员培训,吉海荣讲师以真实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为引,带动了调解员积极思索,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案例分析与实践相结合,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拓宽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才能更加游刃有余的解决问题,把群众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两个会议都圆满结束了噢!
今天的两个会议,
不但为各社区今后的创建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坚定了各社区更好完成创建工作的决心!
也切实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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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小讲堂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总则》,其承担责任的方法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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