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蜀黍说

撞人了还要逃跑?!

那能行?!

案件回顾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2018年5月4日13时时许,郎溪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令称:在飞鲤岔路口往南丰三湾方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车与一辆电瓶车相撞,有人受伤。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洒水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一名受伤人员坐在路边,洒水车驾驶人已离开现场。

事故处理

事故中队执勤民警根据现场的洒水车,联系到车辆单位郎溪县环卫所负责人,确定该车驾驶人为武某,当民警赶到武某家中时武某已不知去向。经多方调查工作后, 5月5日上午,武某到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经了解,当日13时52分许,驾驶人武某驾驶洒水车由郎溪县建平镇南西村驶往跑飞路对面的填埋场,因为没有仔细观察周围路况,与桂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桂某受伤。

事故处理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武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重伤,且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六项规定,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

等待武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还撞伤人,能跑的掉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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