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邹平县检察院“道德讲堂”开讲啦!听张烽讲述“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邹平县检察院“道德讲堂”开讲啦!听张烽讲述“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邹平县检察院“道德讲堂”开讲啦!听张烽讲述“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6月28日,邹平县检察院举办2018年首期“道德讲堂”,邀请该院干警张烽为大家讲述“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邹平县检察院“道德讲堂”开讲啦!听张烽讲述“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聆听完张烽声情并茂的讲述,该院干警纷纷表示,要以“孙三郎”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工作、勇于担当,为开创新时代邹平检察工作新局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孙三郎"是谁?他与检察事业有哪些天长地久的故事?请看下文:

“孙三郎”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的故事

—记邹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邹平县十大最美青年孙防震

《牛虻》一书中说,记住有一个高尚而又神圣的事业,接受这一事业的心灵必须纯洁得不受任何自私的杂念影响。

检察事业是一个高尚而又神圣的事业,接受这一事业的心灵不仅必须纯洁,而且还要有一股干劲。刚进检察院时,不知别人为什么叫他“三郎”,总以为他可能在家排行老三。后来才知道他是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有了名的“拼命三郎”。他就是邹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邹平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一个半路出家、自学成才,始终坚守检察事业第一战线的“孙三郎”——孙防震。在13年的检察职业生涯中,他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前沿阵地上。因工作出色,其先后被共青团邹平县委等单位评为“首届优秀青年卫士”,被邹平县委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全县十佳文明干警”,被滨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并被嘉奖,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先进个人……

百折不挠 终究叩开县检察大门

20年前,他刚参加工作时并没有在检察院,而是毕业分配到了老家的镇政府上班。因为在基层,与老百姓打交道比较多,好多现实的法律问题更需要弄得明白,弄得清楚。也正是从那时起,不甘寂寞的他又拾起法律书籍慢慢地咀嚼起来,品味起来,不知不觉中更加喜欢上了法律这门学科。也许是骨子里带来的“拼”劲,也许是感觉到自己有些“本领恐慌”,渐渐地读书改变了他日常的生活习惯,他雷打不动的晚上吃完晚饭后继续抱着法律书好不有兴趣的学习,如痴如醉。一开始有的同事还有些不理解,何必这么拼命呢?在政府机关过着“朝九晚五”的舒服日子多好?但是他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法学书”。当然这一“不闻”,就坚持了几年,时间久了,同事们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从不理解到敬佩起来。在他的影响下,几个同事也加入到“学习大军”中来,“秉烛夜学”是常事,讨论案例乐在其中。就这样,三年后,他顺利拿下了山东大学的法律本科文凭,更是出人意料的通过了天下第一难考—司法考试,当然这其中的流了多少汗,流了多少泪或许只有他知道。2005年,他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了邹平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了一个崭新的人民事业。他的这一改变,还在原来的单位产生了长时间不小的“轰动”,一个“拼命”改变自己命运的活例子就发生在他们身边。

厚积薄发 点滴炼就“全市优秀公诉人”

成为国家公诉人,是他朝思暮想的高尚职业,而他从走上公诉岗位那天起,又拿出了 “拼命三郎”的一贯精神,以时不待我紧迫感,努力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水平。他仍旧不满足于现状,总觉得学得越多,知道的越少,他牺牲业余时间不断学习新的刑事、民事、经济法律知识,夯实了法学理论基础,学习与起诉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

他平时喜欢笑,但是一干到工作,就立刻严肃而谨慎起来。在六年的出庭实践中,经过一百多次开庭审判的磨练,逐渐摸索出一些出庭公诉方法。如庭上被告人翻供、沉默时的讯问方法,庭审中科学举证、质证方法,法庭辩论技巧等等,用这些规律指导实践,出庭公诉水平大大提高,尤其是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在张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辩论中,他运用刑法学因果关系理论,把公诉语言、公诉气势、公诉效果结合起来,澄清了人们盲目同情张某的模糊认识,指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巨大社会危害性,最后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又如在对赵某交通肇事一案出庭公诉中,被告人赵某到案后一直保持零口供,庭审中,被告人气焰极端嚣张,个别律师也乘机扰乱视听,他利用缜密的思维,有条不紊的分组举证,对整个案件事实进行了现场还原,旁听群众一片赞叹,他的发言给被告人强烈的震慑,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公诉工作虽然充满了艰辛,也充满了危险,更充满了挑战,但是,他缘于对这份职业的热爱,无怨无悔的选择了这个岗位。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共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达350余件,其中在全市范围内有影响的大、要案20余件。无一例引起群众上访,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例被判无罪或者改判案件。每一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保障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由于工作突出,2009年他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并被授予嘉奖。

关心护爱 全力创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他一直非常热爱和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此基础上,注重做好维权延伸工作,通过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加强诉讼监督、深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全方位构建维权体系。这些工作的开展,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自担任邹平县检察院团支部书记以来,积极响应团县委的号召,带领全体青年团员锐意进取,先后开展了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激发青年更好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他结合提高检察业务素质要求,大力开展“检察讲台”等业务研讨活动,促进了青年干警成长进步。同时,他积极参加团县委组织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暖冬行动”等爱心救助活动,与2名贫困学生结为长期帮扶救助对象,为9人捐赠各类学习用品,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还先后16次到中学校园为中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为检察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他的带领下,邹平县检察院团支部先后被团县委、团市委授予“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历经磨砺 蝉联“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012年通过竞争上岗,他担任了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这些年来,他一直坚持“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工作理念,努力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主题,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

他继续使着“拼命三郎”的劲儿,坚持每天进入看守所例行巡查,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监管场所稳定,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50余件被采纳,对在押人员集体教育16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人次,个别教育160余人次,参加防突发事件演练4次。他带领全科人员严打“牢头狱霸”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3年9月,死刑犯李某突犯脑脱髓鞘病,生命垂危。他带领驻所检察官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住院护理,多次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并妥善做好李某母亲的工作。了解到李某母亲年迈无人赡养的情况,他联系有关单位将李某非涉案款11000余元及时退还,既保证了羁押安全,又维护了李某合法权益。2014年3月28日,李某临刑前用一跪表达了真诚的悔罪和对检察官及监管部门的感激之情。

2016年8月,邹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对邹平县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五年来,邹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一次荣记集体三等功,四次被嘉奖,办理的“胥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件”。2017年,邹平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是继2011年、2014年在第三届、第四届获评后,又一次获此殊荣。在2016年、2017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他代表邹平县人民检察院做了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引起热烈反响。

写在后面的话

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这个支点,我想,就是他“拼命”为之毕生奋斗的检察事业,他撬动的是人民的心。他常说:“能够与检察事业天长地久,在检察岗位上‘终老’,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他表示,“在新时代必须要更加强化责任担当,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心和勇气,争当全县新旧动能转换的排头兵,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孙防震同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邹平县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兄弟科室的鼎力相助,也离不开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支持。邹平县检察院每一名干警都很优秀、都很“拼命”,孙防震同志是邹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的一个缩影、一个代表,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孙防震同志个人的荣誉,就是邹平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一家人的荣誉。

(本文作者张烽,原载《人民检察(山东版)》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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