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老太太2
二者是不一样的,有着本质区别。
驳回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认为其不符合条件所发出的告知文书。
驳回裁定书是指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法律程序问题,经审查后认为事实或者理由不符合条件,依法做出的不能支持的裁判结果。
二者有以下区别:
1.用处不同
驳回通知书一般在相关法律程序中,对申请的事项不能支持,起到通知的作用。如:驳回申诉通知书。
驳回裁定书是针对法律事实,依照相关法律,就程序问题对诉求做出的不予支持的结果。如:驳回起诉裁定书、驳回再审裁定书、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
2.法律效力不同
驳回通知书是普通效力,只起告知作用。
驳回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权利不同
接到驳回通知书后,申请人知晓就行,无法律权利。
对驳回裁定书可以有不同的法律权利。有的可以上诉,如驳回起诉裁定书;有的不可以上诉,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驳回再审裁定书;有的可以复议,如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
法律人5524
两个结果,不懂就问专业的人哈
愤怒的老叟
驳回通知书是普通诉讼文书,主要起到一个告知作用。
驳回裁定书是规范的法律文书,内容包括案件之事实、理由及裁定驳回的法律依据等。
裁定书也是提起上诉之法律依据,在规定期间内不予上诉的,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