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渭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伟东等12人涉恶案

扫黑除恶 | 渭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伟东等12人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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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至22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渭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某某、包某某等12人涉嫌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行贿一案。该案由渭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林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军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渭源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七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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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包某某等12人自2011年以来,相互勾结,交叉作案,在我县境内因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多次被治安处罚,却不思悔改,仍仗其恶名,横行一方,攫取非法利益、侵占被害人财产,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非法采矿,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依据法律规定,上述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其中七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行贿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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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为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有序,在定西中院的大力支持下,从市中院、临洮法院抽调14名警力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及各方争议的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 12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通过二天的庭审,该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但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该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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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历时两天,庭审时间累计18小时,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监督旁听,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扫黑办、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庭审活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甘肃庭审直播网、新浪司法频道直播,并在法院临街LED显示屏、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同步进行直播,方便没能参与旁听的群众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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