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武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近日,武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典型案例,分别是:

1、武功县游凤镇游凤村党员徐永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19年7月31日,武功县游凤镇游凤村党员徐永波在104省道65公里洛阳村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武功县苏坊镇交警支队查获。徐永波作为共产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影响了党的形象,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9月4日,徐永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义乐寺村党员李凤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18年10月12日,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义乐寺村党员李凤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至普集镇中心小学200米处,被武功县民警当场查获。李凤斌作为共产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有损于党的形象,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5月16日,李凤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功县苏坊镇田庄村党员李岁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19年4月19日,武功县苏坊镇田庄村党员李岁团在杨临路7公里武功镇河滩十字路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武功县武功镇交警支队民警当场查获,李岁团作为共产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有损于党的形象,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8月14日,李岁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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