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海
這裡列舉兩者的三點區別:
一、申領條件的區別
(一)普通居住證: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二)人才居住證: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學歷並屬於當年度《杭州市緊缺人才目錄》中專業;
3、持有技師以上(含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符合我市當年緊缺職業(工種)的具有高級職業資格;
4、個人在杭投資50萬元以上的經營者;
5、持有《外國專家證》;
6、持有《杭州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
二、辦理材料的區別
(一)普通居住證: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原件1份,免冠近照2張;
2、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簽註)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3、當地規定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原件1份;
4、當地規定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原件1份;
5、當地規定的連續就讀證明:原件1份;
(二)人才居住證
1、《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申請表》
2、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學歷、學位證書
4、身份證
5、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證件照
6、在本市主城區的居住證明(購房產權證、租房合同及業主房產證複印件、單位出示住所證明及住所房產證複印件)
7、驗資報告、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辦理依據的區別
(一)普通居住證
《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
(二)人才居住證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實行引進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等十個政策文件的通知》、《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人事廳關於貫徹執行》、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決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實行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公安局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才居住證辦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州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審核-浙江政務服務網
居住證辦理服務指南 - 杭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