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京津冀三地制定聯動機制 切實改善邊界河湖生態環境

京津冀三地制定聯動機制 切實改善邊界河湖生態環境

潮白河。資料圖

長城網訊(記者 王林紅 通訊員 付佳)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聯合制定《京津冀河(湖)長制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明晰邊界水域河(湖)長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形成河(湖)長主導、屬地負責、分級管理、協同治理的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格局,切實改善邊界河湖生態環境,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環境支撐。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京津冀三地著眼解決邊界河流問題,積極探索實踐協調聯動新模式,協調聯動機制的出臺為三地構建長效化協調聯動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依據。協調聯動機制明確提出,邊界水域相關河(湖)長要以問題為導向,適時開展聯合巡查,針對跨界河湖問題,按照“下游主動對接上游,左岸主動對接右岸,佔河湖水域面積大的主動對接水域面積小的”原則,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由相應河(湖)長牽頭組織協同處置。

部門聯動橫向發力。河(湖)長制責任部門在京津冀三地河(湖)長統一領導協調下,加強協同聯動,形成管護合力。針對邊界河湖重大問題,及時開展專項治理或集中整治行動,推動問題整改到位。針對涉河湖違法行為,開展聯合執法,進行嚴厲打擊,切實維護河湖管理秩序。建立京津冀省市級河(湖)長制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三地輪流舉辦,每年召開一次。建立聯絡人定期溝通制度,三地省市級指定一名處級聯絡人,負責管理協調聯動機制相關事務性溝通聯繫。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依託現有河(湖)長制信息管理系統,構建區域信息共享平臺,保障跨界河湖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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