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綏芬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兩考”期間環境噪聲綜合整治的通告

綏芬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兩考”期間環境噪聲綜合整治的通告

為加強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監督管理,保證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2018年“兩考”期間,對環境噪聲實施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6月6日起至6月8日、6月24日起至6月26日,11:00至14:00、20:00至次日6:00,市區內任何產生噪聲的單位或者個人一律停止噪聲排放。

二、如遇緊急搶險、搶修工程必須向市環保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嚴格按批准施工時間進行施工。

三、6月7、8、9日和6月25、26、27日考試期間,以考場為中心,周圍1000米以內24小時禁止排放建築施工、木材加工、商業經營、娛樂活動和機動車輛高音喇叭等各類噪聲。

四、考試期間,禁止在考場附近舉行露天娛樂、集會以及室內裝修等產生影響考生學習、考試的噪聲。

五、市政府將組織公安、住建、城管、環保、文化等相關部門對通告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處罰。

綏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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