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慢性病就医费用报销事宜的通知
为保障我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莱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于1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门诊部以及个体诊所等部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暂时停止开诊工作。
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协议签订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慢性病职工就医费用报销,该部分职工可到我市各级医保定点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购药,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凭原始发票、慢性病就诊记录以及相关慢性病门诊处方,到市卫生健康局防疫验收合格恢复开诊的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或门诊部进行相关费用报销工作。
特此通知。
莱州市医疗保障局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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