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晉城“利劍斬汙”專治破壞環境

6月12日,晉城市召開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制定了《關於開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從即日開始,到年底結束。

根據晉城市委的安排,晉城市公安部門重點圈定了八類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具體來說,在大氣汙染防治方面,將重點打擊電力、鋼鐵、焦化、水泥、有色金屬、製藥、化工等企業超標排放,造成大氣嚴重汙染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水資源保護方面,將重點打擊在沁河、丹河等河道和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等區域違規排放,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嚴重汙染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土地資源保護方面,將重點打擊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有害物質造成土壤汙染等違法犯罪行為等等。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重點打擊的八類違法犯罪行為裡面,晉城市公安機關對保護破壞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的保護傘進行單列,並予以重點打擊。晉城市規定,在偵辦案件中發現、蒐集到的有著充當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 “保護傘”嫌疑的人,特別是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一旦發現有索賄受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等違法犯罪嫌疑,將會及時向紀委監委移交,涉及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在掃除涉生態環境黑惡勢力方面,將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破壞生態環境、威脅傷害舉報群眾、恐嚇阻擾新聞媒體採訪和暴力抗拒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本報記者 毛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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