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唐山205國道留下210米血痕“肇事逃逸”演變“故意殺人”

記者5月31日從唐山公安交警支隊獲悉,唐山灤縣公安局近日對犯罪嫌疑人劉某執行逮捕。4個月前,此人交通肇事後,在車底碾軋拖行受害人210米,涉嫌故意殺人。

1月26日19時41分,灤縣公安交警大隊事故民警趕往205國道出警。當他們到達報警人提供的事故地點時,卻只發現一些車體碎片、破碎玻璃,並沒有傷者和電動車。

民警沿著血跡和拖行痕跡向前勘查,一路又提取了其它碎片和磨刀棍等物。210米外,路面是大片血跡。再前行至290米處,見一輛大客車停在路邊,並得知有人和電動車卡在車底。大家將人救出,但現場醫護人員宣告其已死亡。

接下來,民警反覆對290米長的現場仔細勘查,認為這是兩起事故。第一起事故,肇事逃逸車將受害人拖行了210米。第二起事故,後來的大客車二次碰撞受害人及電動車,又將其拖行了80米。

在調查走訪中,民警在一輛客車的行車記錄儀上,調取了一段視頻,由此認定畫面上的白色貨車是第一起事故的肇事逃逸車。再結合屠宰所用的磨刀棍,分析此車應為屠宰行業車輛。

1月27日早,民警趕到205國道沿線一家屠宰場,通過監控錄像發現這輛白色貨車,並確認車主為劉某。交警綜合證據認定,劉某承擔第一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大客車承擔第二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因在肇事逃逸過程中涉嫌故意殺人,被移交當地刑警大隊。

據辦案民警介紹,經法醫屍檢,受害人在第二起事故發生時處在頻死期,這說明他第一次被拖行時尚有生命,而劉某在明知撞人且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致人死亡的情況下,不報警、不施救,反而將受害人在車底拖行210米。之後,在倒車時又對受害人二次碾軋並棄之逃逸。鑑於此,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灤縣人民檢察院批捕。(燕趙都市報冀東版 記者吳豔麗 通訊員張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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