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一)注重提高专利质量

粤港澳大湾区目前面临着专利数量多但质量不高的问题,而要使得专利能够真正带动科学技术发展、驱动创新型经济增长,则必须挤出现有专利中的水分和泡沫,对专利质量进行持续性地改善。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以专利质量为导向的资助奖励制度。2016年以来广深两市已经主动调整了专利政策,广州市政府取消了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将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调整为授权后资助,并且降低了资助标准,使其低于专利申请成本,防范专利“套现”行为。深圳市也取消了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并且重点增加了对高质量专利的奖励。未来珠三角地区可以进一步通过改善激励政策,在战略性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引导更多高质量专利出现。

第二,强化对专利申请的监管以及对专利质量的审核。首先是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管调查机制,通过及时的数据预警,筛选出异常申请的专利,并对申请人采取惩戒措施,例如设置其未来申请专利的禁止期。其次是强化对专利质量的审核,对于专利申请文本要有更严格的考察,提高专利授权门槛,同时强化对专利实用性标准的审查,减轻大量不实施专利所带来的制度成本。

第三,促进高质量专利运营转化,将专利转化为市场价值。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本就是科技成果向现代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但是我国目前专利的价值评估、转化变现的能力还不足,因此未来应当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比如成立更多高水平的专利交易运营服务机构,帮助高校、中小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价值。

(二)补全基础研究短板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也是形成未来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关键一步。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是必要之举。

韩国早期也是采取与我国类似的技术输入、技术跟踪等模式来加快科技发展,但是长期依赖他国技术会导致本国自主创新能力逐渐丧失,因此在2008年后韩国加大了基础研发力度,例如李明博政府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MB577战略),提出将基础研究在政府科技支出中的比例由25%提高至50%。而后又出台了多项基础研究振兴举措,包括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培养年轻研究团队等,并逐渐形成了以研究者为中心而非课题为中心的支持体系,这对于我国和粤港澳大湾区而言有比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应当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比例。广东省政府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要增加主动增加资金投入,尤其是广州、深圳等较好的城市,大力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工作。

第二,除了政府财政资助外,也应当积极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目前珠三角地区华为等企业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较高,但大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动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好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推动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形成基础研究联盟,或者推动企业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

第三,加快改革原有的不符合基础研究客观规律的科研管理体制。首先,应当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扩大研究者的人财物支配自主权,避免过于繁琐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影响科研效率。其次,建立多元化的、更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由于基础研究具有长期性,很难直接体现经济效益,而现有的重头衔、重短期的人才评价机制与基础研究的特性不符,因此应当加快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第四,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平台在珠三角区域的布局建设。一方面是争取推进更多科学大装置在珠三角落地,另一方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平台,例如加快建设已启动的省级实验室,推进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研究创新打牢硬件设施基础。

(三)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人才要素是科技创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在加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将会对人才产生更大需求。广东省需要同时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和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高端科技型人才。

第一,加快广东省高校建设和理工科类重点学科建设。广东省本土高校还有待提升,因此广东省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让聚集在广深两市的一批重点院校能够跻身世界顶尖院校之列,同时珠三角其他城市也应当根据当地产业导向培育特色院校。此外,各高校也应该加强自身重点学科建设,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出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兼具的复合科技型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本土优秀科研团队,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一方面通过更大力度实施本土人才计划例如“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打造本土科研创新团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机制设计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作用,例如设立老科学家、老院士专项研究基金,建立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促进科技人才资源集聚,实现高端人才和企业更有效的对接。

第三,建立更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良性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以及面向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在人才引进前,应当对现有的产业需求和科技人才状况先进行细致评估,制定合适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在引进过程中,政府应联合不同人才领域的专家共同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避免简单以学历层次和毕业院校好坏片面来判断科技人才的质量。其次要为人才提供更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个人价值的激励机制,使得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能“引人”,还能“用人、留人”。

(四)完善科技金融生态

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因素。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其实已经有比较好的金融发展条件,但需要打造更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实现科技与资本更充分、更紧密的结合。

第一,继续扩大粤港澳大湾区的风投市场规模。一方面是通过制定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带动更多风投机构、私募投资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集聚,另一方面是发挥深圳、香港的金融中心优势,引进更多的国际创投资本,以培育大湾区内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崛起。

第二,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交所和港交所应当建立更有利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机制, 充分发挥大湾区拥有两大直接融渠道的金融优势,广州则应当继续建立完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实现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第三,探索新型银行经营模式,提高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科技信贷机构与风投机构间形成投贷联动模式,共同对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且强化两者的合作互助关系,风投机构可以弥补银行在投资价值评估、风险筛查方面的能力不足,信贷机构则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更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五)建立城市创新协同机制

除了要补足广东省在基础研究、人才等方面的短板,另一个需要重点考量的方向是通过完善粤港澳三地的创新协同机制,让科技创新资源得以更高效地流通,以实现各城市间优势互补。

第一,建立更完善的区域内人才交流机制,使得粤港澳三地的人才资源能够更有效流动。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粤港澳通关便利化,研究为商务、科研、专业服务人才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和通关安排,使得人才来往更便捷。其次应当优化税收、子女教育、社保、医疗等相关制度的衔接,减少区域内人才流通阻力。此外可以举办更多的交流活动,例如创新创业分享会等,增强人才在三地间的流动意愿。

第二,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方面是支持香港PE、VC机构积极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另一方面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吸引国际长线资本,同时应当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有序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在珠三角地区的业务办理范围,通过整合港、深、广的金融服务能力,为企业创新提供更便利的金融环境。

第三,加强粤港澳三地的产学研协作,将广州和香港在“学”和“研”方面的优势与深圳在“产”方面的优势充分结合。这需要粤港澳政府进行有效协商和制度创新,打破目前的体制机制壁垒,例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同时打造更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商业环境,允许创新要素自由高效的流动,强化加强三地学术界、产业界、政府间的交流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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