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作風問題為何“成了筐”?

1986年2月,鄧小平在聽取端正黨風工作彙報時指出:“黨外人士說我們有兩頂帽子,一個叫官僚主義,一個叫不正之風。本來是犯罪的,用官僚主義開脫了;本來是違反黨紀國法的,用黨內不正之風開脫了。”他強調:“不管什麼人,只要犯了法,都要按法律辦事。現在我們的缺點是不夠嚴格……這方面不要軟弱。”

應當說,30多年前鄧小平所指出、提醒的“兩頂帽子”的問題,是從嚴治黨中一個帶有傾向性的問題,至今仍不可忽視。


作風問題為何“成了筐”?


一個時期以來,“兩頂帽子”的問題忽隱忽現。例如:

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坑害群眾這類嚴重問題視為官僚主義問題,甚至把官商勾結、弄權瀆職、放縱腐敗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也以“嚴重官僚主義”作為擋箭牌。

湖南衡陽賄選案在一段時間裡難以深查,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以“嚴重官僚主義”為由而不去追究相關黨員領導幹部的瀆職責任。

還有把一些違反黨章及國家政策法規的問題視為脫離群眾作風問題,把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統稱為“不正之風問題”,等等。

這就難怪黨內外不少人稱“作風問題是個筐,都往裡面裝”。

從現實來看,一般來說,本來非常嚴重的問題,只要納入了官僚主義、作風問題的範疇,就會被視為“思想認識問題”“黨性問題”“人民內部矛盾問題”。

而對這類問題,則往往採用自查自糾、批評教育、內部整改的方法來解決,往往容易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合理”規避黨紀國法應有的制裁。

從長遠來看,這類“兩頂帽子”的問題長期存在,有思想認識問題的原因,有官僚主義及不正之風與違法亂紀界限模糊的原因,有複雜的利益關係掣肘及腐敗分子沆瀣一氣的原因,更有過去對從嚴治黨缺乏堅決措施的原因……但以下三個原因,有時容易被忽視:

同樣一件事情,究竟是官僚主義、奢靡之風,還是屬於違法亂紀,不僅在司法實踐中,由於種種原因常發生定性偏差,而且過去在黨的建設上也有發生。

例如,一些公款大吃大喝的事,被一些人以貌似合理的“理由”輕描淡寫地揭過;一些明顯屬於領導幹部瀆職、翫忽職守,甚至同流合汙的案件,因以官僚主義定性而內部處理;一些涉嫌重婚罪的案件,在某些位高權重者的干預下,僅定性為“生活作風問題”。

不應低估官官相護的能量及危害。

習近平同志在強調從嚴治黨時,多次嚴厲抨擊官官相護一類惡習及官場潛規則,給予我們深刻的啟示。而“兩頂帽子”問題長期存在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就在於官官相護。

官場上,擔心因揭露矛盾而影響自己政績和前途者有之,擔心“拔出蘿蔔帶出泥”者有之,擔心傷我同類而後患無窮者有之,擔心醜惡曝光有損“穩定”局面者有之,因此有人就借用“兩頂帽子”來掩飾問題的嚴重性,並規避應有的懲罰。

官官相護這類封建專制社會根深蒂固的東西,對黨的影響不可忽視。如何在黨內政治生活中注重肅清封建專制主義殘餘影響,從長久看,始終是從嚴治黨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人民群眾的有力監督尚顯缺位。

習近平同志深刻指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意見是我們最好的鏡子。只有織密群眾監督之網,開啟全天候探照燈,才能讓‘隱身人’無處藏身。”

從現實看,由於觀念、制度機制等原因,人民群眾對“兩頂帽子”一類問題的有力監督,還遠不到位。正因為如此,對問題的定性就往往只有長官意志的體現,以“兩頂帽子”來藏汙納垢的事就屢有發生,而人民群眾則難以制止。


作風問題為何“成了筐”?


無論如何,黨的作風建設都必須走出“作風問題是個筐”的誤區。這是一個在黨的建設改革創新中難以迴避的問題。除重新認識“黨的作風"的定義外,還應對現在黨內林林總總的所謂“作風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排除不當,謹防假冒,直面現實。

在“作風問題”這個“筐”中,有不少東西是由於認識模糊、趨同習俗 、唯書唯上而形成的,缺乏足夠的理性;還有一些東西是黨內有些人為了維護某種既得利益,有意無意地混淆視聽,混淆作風問題與其他問題尤其是涉及黨紀國法問題的界限,從而任意擴大“作風問題”的範圍,把一些本不屬“作風問題”的東西硬塞進“筐”中,從而達到某種有利於己、藏汙納垢的目的。因此,就需要對這個“筐”進行一番認真的清理。

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要下決心衝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建立超越長官意志及地方、部門利益的黨內外群眾的表達、訴求、監督、制約制度機制。這是破解“兩頂帽子”一類問題的治本之策。

END

來源 | 綜合 理論動態(中央黨校主辦) 廉政瞭望,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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