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12歲親生兒弒母:中國式家庭教育的悲劇!

12歲親生兒弒母:中國式家庭教育的悲劇!

說到教育孩子,父母們總認為那是學校和老師的職責,而父母的主要職責是竭盡所能地養育孩子。

他們認為努力給孩子創造優越的生活條件,送孩子上最好的學校,就有望讓孩子將來成為人才。

但,事實並非如此。馬雲談到雲谷學校時說:“教”和“育”是兩個概念。教的主體是老師學校;育的主體必須以家長為主。

12月3日發生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的一起12歲親生兒子弒母慘案就引起了我們對家庭教育的深思。

1

不堪責打,12歲親生兒弒母

2018年12月3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說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鄰居陳某被人殺死在自己家中。

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刻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死在了自家臥室內,而且身上有多處刀傷。

經過民警調查發現,殺害陳某的竟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吳某康,一位六年級的在校學生,年僅12歲。被警方審詢後,吳某康對殺害自己母親的事實供認不諱。

這宗讓人神共憤的“親生兒弒母案”要追溯到2018年12月2日。

那天晚餐後,吳某康在家吸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就用皮帶抽打他。吳某康當即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將母親砍了20餘刀,母親當場死亡。

據鄰居介紹,吳某康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一直是由爺爺奶奶帶大的。直到母親懷孕後生下第二個孩子才在家照顧他。

可由於爺爺奶奶的溺愛和不懂教育,讓吳某康小小年紀就染上了抽菸喝酒等惡習,打架鬥毆等行為更是司空見慣,直到母親回家後才稍微好了一些。但鄰居萬萬沒有想到這個年僅12歲的孩子竟然喪盡天良,殺害自己的親生母親!

可是,一位34歲的母親難道真打不過12歲的兒子嗎?不可能啊!為什麼她竟被兒子連砍20多刀致死,而兒子卻毫髮無損?只因為母無傷兒心,兒有殺母意啊!

可吳某康卻說:他產生弒母的念頭是因為母親平日裡對他的管教太嚴,而且經常動手打他,讓他心生怨恨才造成的。

可憐又可恨的孩子啊,母親為了讓你改邪歸正而打你,尚未將你打傷,而你不堪管束、怨恨母親,也不能起弒母之心啊!

更讓人心寒的是:殺死母親後,吳某康一直若無其事般在家帶著2歲的弟弟,當晚也住宿家中,並未外出。

並且接聽母親手機上若干個電話,還回復母親手機上的微信。

並用母親手機借母親名義給他的班主任發了請假信息:“胡老師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年僅12歲的吳某康殺死自己母親還能冷靜的給老師發短信,他處亂不驚的冷靜超出了年齡,似乎對弒母的罪行毫無愧疚,對觸犯法律也毫不畏懼。

他的冷靜充分說明他的心腸是多麼冷酷無情,他的品質是多麼殘暴狠毒!

2

打罵孩子是一種畸形的家庭教育方式

中國人傳統的教育方式都是“嬌子如殺子,棍頭出孝子。”望子成龍的父母們往往對於頑劣的孩子認為是不打不成器。

但我認為打罵孩子是一種畸形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僅不會使孩子成才,反而對孩子的心靈成長和性格形成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雖然父母打孩子往往是以示警告或懲戒,很少會往死裡打的。但長此下去,輕則讓你在孩子心中失去做長輩的威嚴,重則會造成孩子對你的怨恨,產生敵對情緒。

父母經常缺乏修養地對孩子進行聲嘶力竭的怒吼責罵,甚至帶著凶神惡煞般的表情責打孩子,必然會引起孩子對父母的蔑視和討厭。

一個不尊敬你的孩子,你對他的任何教育他都不會信服。

除此之外,你的行為還會造成孩子在腦子裡根深蒂固地形成了一個觀念:你有錯,我就打你!

於是,孩子在他的人際交往中,也會以這樣的方式對待其他人,將來也會以這樣的方式對待他的下一代。

人常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你自己就是權威型、暴力型的父母,在你的耳濡目染下,孩子也必有暴力傾向。

長期對孩子施暴不僅影響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感情,還很有可能讓孩子會帶著仇恨的心理成長,以至於報復別人,禍害社會。

當有一天孩子的暴力毒箭射向你自己,你不僅始料不及,更是痛心疾首。

因此,教育孩子不能採取打罵的方式。即使他當時由於怕捱打收斂或終止了錯誤行為,那也是屈服,而不是信服。

教育孩子要循循善誘,讓他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能讓他真心地改邪歸正,也能讓他日後對你更加心悅誠服。

而12月3日的“親生兒弒母案”也讓我們深刻地認識到:“棍頭出孝子”的傳統家庭教育方式並不一定能教育出孝子,相反教育出的往往是逆子。

陳某由於不知道如何管理、教育、引導孩子,只會對孩子進行武力教育,才導致孩子產生逆反心理,對她心生怨恨。

同時她經常對孩子打罵,又讓孩子學會了“以暴制暴”,孩子才喪心病狂地將寒光閃閃的利刃接二連三地砍向自己的親生母親!

這是多麼辛辣的諷刺!令人憤慨、痛心、嘆息!

3

情感缺失嚴重影響留守兒童的性格和品質

《三字經》裡說: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的確,每個孩子天生的本質都是善良純潔的,使他們後來性格、品質發生改變的因素往往來自家庭和社會。有時,孩子的“轉型”甚至會同幼年時判若兩人。

當今社會,經濟發展突飛猛進,物價也在增長,這讓許多家庭條件不太好的父母迫不得已將孩子丟給家中老人,而背井離鄉去經濟發達的城市打工。

但是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就會造成孩子情感缺失。

而另一方面,爺奶(或其他親屬)對於留守兒童也只是履行了照管的義務,不會過多過深地涉及孩子的內心世界,也會造成孩子情感缺失。

尤其是爺奶們心疼孩子爸媽不在家,是個“小可憐”,因此對孩子更是寵溺嬌慣,不忍嚴苛對待,這就導致孩子結交狐朋狗友,養成不良惡習。如:喝酒、逃學、打架鬥毆等。

久而久之,孩子就養成驕縱、刁蠻的個性,嚴重缺乏自我約束的能力。

由於父母不在身邊,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缺少正確的引導。有的性格比較內斂的孩子會更自卑更懦弱,遇事時會不知所措,常感孤立無援,無依無靠,被人欺負時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反抗和聲張。

而那些性格比較倔強的孩子沒有安全感卻是用叛逆的方式體現出來。他們沒有善惡、是非觀念,只知道不肯忍氣吞聲。哪怕是對待自己的親人,他們也不會心慈手軟。

12月3日的“親生兒子弒母案”中的吳某康正是由於長期缺乏與父母的情感交流,造成感情淡薄,才會在殺害母親時好似報復仇人般慷慨、堅決!

正是由於母親經常用武力教育他,才使他也學會了“以暴制暴,以牙還牙”!

這宗慘案也警示父母們:讓孩子長期做留守兒童,造成情感缺失,很容易讓孩子變成一個心腸冷酷的人!更甚至是個六親不認、禽獸不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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