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鹤城法院:男子沉迷“打赏”,虚假销售口罩被判刑

鹤城法院:男子沉迷“打赏”,虚假销售口罩被判刑

鹤城区人民法院运用“云法庭”审理男子虚假销售口罩案

怀化新闻网讯 (通讯员 何艳)2020年2月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毛某谎称能联系到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骗取被害人金某支付购买口罩款项2万元,为归还其在交友软件上用于“打赏”挥霍所欠借款。

毛某无固定经济收入,平时生活来源都依靠父母与女朋友,交友平台任性“打赏”主播,欠下许多债务,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据毛某2月27日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交代,4年时间共“打赏”主播2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毛某2020年1月中旬开始接触某语音平台,与金某也是在该平台上认识。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毛某在该语音平台上不断充钱给平台内的主播刷礼物(即“打赏”),以此来提升自己在该平台的知名度,直至案发,毛某在某语音平台共计打赏10万余元。3月6日,鹤城区人民法院运用“云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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