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先給大家講個五代時期的小故事,由於故事太過震撼,就直接原文複製了。

(王)凝家青、齊之間,為虢州司戶參軍,以疾卒於官。凝家素貧,一子尚幼,李氏攜其子,負其遺骸以歸。東過開封,止旅舍,旅舍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不許其宿。李氏顧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長慟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而此手為人執邪?不可以一手並汙吾身!」即引斧自斷其臂。

故事很簡單,就是說五代時期一個小官王凝死於任上,然後妻子李氏帶著兒子和他的遺骨返回家鄉,經過開封的時候,客棧老闆不讓李氏進客棧住宿(我曾經看過於賡哲教授的一個視頻,好像是說嫌李氏帶著骨灰罈什麼的晦氣),拉著李氏的手把李氏趕了出去。李氏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拿斧頭把自己的手給砍斷了。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故事很震撼,但老實說,我一點都不感動,反而覺得有些悲哀。

當然,李氏本人我是很尊重的,只是不認可這種行為而已。每次看到這種故事的時候都會覺得,古人對於貞潔的重視,已經達到極為變態的地步了。同樣的,還有孝道,忠義。

所以今天給大家講一個雖然失貞,然而我反而比較欣賞的一個奇女子的故事。故事發生的時間不太確定,書中沒有明說,不過據我推測,可能在明清之際。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豐城(今山東青島豐城鎮)有一楊氏女子,嫁給當地一個李姓男子為妻。

亂世之中,兵匪不分。一日,豐城有亂兵過境,楊氏被一個姓王的校尉給抓了起來。小王校尉見楊氏生得貌美,準備細水長流做長久生意,於是帶回了老家。提前聲明一下,這個小王校尉是有原配妻子在家的。

楊氏可能是單純的怕死,也可能是覺得一死了之也沒什麼意義,反正沒怎麼反抗。為了活下來,她選擇了暫時妥協,用書上的說法就是“曲意事之”。

在跟著小王校尉回老家之後,楊氏沒有表現出任何異樣,甚至在一年多後,還為小王校尉生了個兒子。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在生下兒子之後,可能是太久沒有出去劫掠,再加上家裡又添了幾口人,小王校尉的家境慢慢拮据了起來。恰好此時,又有戰事,小王校尉於是騎著馬挎著刀又上戰場去了。

小王校尉一走,楊氏的心思就開始活泛了。眼看著家裡越來越窮,她三天兩頭的在小王校尉的妻子面前長吁短嘆:

家裡越來越窮,我要是有雙翅膀就好了。(生事蕭條,恨不身生羽翼。)

王校尉妻子聽楊氏這意思,好像是說她有一筆錢,只是可惜離得太遠,取不出來的意思。於是就問楊氏到底怎麼個情況。

楊氏見王校尉妻子上鉤,拿出早就編好的一段說辭:“我先頭老公(其實她老公沒死)是當地大族,以前我沒被搶過來的時候,曾經私下藏了一大筆錢財,如果能取出來,我們就不用天天發愁家裡沒錢了。”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王妻見楊氏還藏有這麼一筆錢財,要說不心動肯定是不可能的。她馬上就對楊氏說:“那我們派人去把那錢取出來不就行了?”

楊氏之所以這麼說,其實是想逃走,和前夫重聚。而且這個錢是她編出來的,叫人去找就露餡了,她當然不會同意這個說法。於是回道:“藏錢的地方是我精心挑選的,只有我才能找到,靠口頭是說不清楚的,而且叫別人去取錢,取出來不回來了怎麼辦?所以,這事兒還只能我親自去。”

王妻見楊氏說得有理,雖然覺得一個婦道人家拋頭露面不太好,但是反正又不用她自己出面,於是痛快答應了楊氏的提議。

接下來的事兒就沒多少可說的了,兒子是和小王校尉生的,楊氏肯定不會帶。她女扮男裝,做遊俠兒裝扮,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回到了自己的家。

寡婦被人摸了一下手,仰天大哭,哭完拿起斧頭把自己手給砍了

不知道是她沒告訴丈夫自己這兩年在外的經歷,還是李某心照不宣的沒問,反正是破鏡重圓夫妻團聚了。值得欣慰的是,也沒人指責楊氏失節,反而有不少文人墨客寫詩稱讚他,稱之為奇女子。值得一提的是,我這個故事就是出自清朝徐芳寫的《奇女子傳》。

王凝之妻,僅僅被人拉了一下手,就自己把自己的手砍斷了。很震撼,也很欽佩,但更多的是不忍。相對而言,我更喜歡這個失節事賊的奇女子楊氏,我覺得,她對丈夫的愛並不在王凝之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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