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3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八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的主题是“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二级”以及“现阶段做好疫情防控的举措”。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大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魏新刚;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胜彬;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介绍有关情况,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发布会直击 |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发布会直击 |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省政府副秘书长、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副主任王大为


全省下调响应等级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符合条件的省份要适时下调响应级别并实行动态调整。3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央领导小组会上提出,全国湖北以外其他地区要根据实际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与县域差异化防控结合起来,精准落实复工复产后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月4日是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第40天,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省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全省人民的理解、支持、配合下,经过从严管理、“大数据+网格化”排查、“严九条”、党员干部力量下沉、分级分类管理、严控境外疫情输入等艰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经连续10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现有确诊病例由480例下降为95例;接受医学观察人数由16224人下降为308人。佳木斯、伊春、大兴安岭三个市(地)现有病例清零,9个市连续14天以上没有新增确诊病例。按照国家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截至目前,全省125个县(市、区)中,按风险等级划分,9个县(市、区)为中风险,其余116个县(市、区)均为低风险等级,全省已经没有高风险等级地区。

截至3月2日,累计复工复产规模以上企业2404户,占规上企业总数的73.6%,没有发生疫情报告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评估论证,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

下一步,我们将戮力同心、统筹协调,完成好公共卫生安全和发展振兴的黑龙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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