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增值税率下降,客户要求企业降价,会计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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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税率下降后,很多朋友都在讨论类似的问题:税率下降,到底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利润。

增值税是价外税,理论上看似乎不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只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

但是, 在实际业务中,因为增值税上家交税下家抵扣的特征,税率的降低会让公司重新调整产品定价。

会计人员要做的是,基于新的税率和新的售价,重新测算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

基于16%和13%的税率,以贸易业务为例,简单做了个计算。

从中可以看出,当税率下降后,公司的利润会增加,但考虑到采购供应商材料的成本也会增加,增加的利润小于减少的税额。

但是, 如果客户要求降价,若公司还以原来的16%税率时的收入定价,因为采购进项减少,公司实际利润反而会变少。除非,你同时能要求供应商也降价。


所以,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势必会引起供应链条的重新定价,在供应链关系中强势的一方,大概能拿到更多的收益,而弱势的一方,很可能利润空间再次被挤压。

最近也有消息,国外进口的产品,包括宝马,是率先开始降价了。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对国内企业,可能也是新一轮压力哦。


康愉子


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财务人员,从专业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4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率由16%降至13%,客户要求降价,那么会计人员如何从专业角度告诉业务人员跟客户来谈这个问题。

拒绝客户二个不合理的降价要求:

一、按原含税价降3%,

二、不含税价降3%。

那么如何降才是合理的呢?

正解:明确的告诉客户政策是降税不是降价,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只是将税率按政策降至13%。所以与客户签定购销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尽量签不含税价格,然后注明税率是多少,含税价是多少。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以上的观点。

比如公司材料成本是1000万元(不含税价),销售收入是1200万元(不含税价),我们来计算一下降税前跟降税后对企业的影响。

降税前应交增值税=1200*16%-1000*16%=32万,附加税=32*12%=3.84万,

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200*13%-1000*13%=26万,附加税=26*12%=3.12万,

降税后企业综合省税=32+3.84-26-3.12=6.72万。

如果是按客户要求按原含税价降3%,情况又如何呢?

降税前应交增值税=1200*16%-1000*16%=32万,附加税=32*12%=3.84万,

降税后应交增值税=(1200*1.16)*97%/1.13*13%-1000*13%=25.34万,附加税=25.34*12%=3.04万,

综合省税=32+3.84-25.34-3.04=7.46万

企业利润降低=1200-(1200*1.16)*97%/1.13=5.1万,

实际只增加利润=7.46-5.1=2.36万。

如果客户要求按不含税价降3%就更加不靠谱,客户这是在耍流氓,这里就不再计算了。

通过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也看明白了,会计该怎么处理,业务该如何跟客户谈降价的问题。

关注:冷墨默,个人企业财税顾问。


冷墨默


生意就是博弈,就是谈判。税收上有一个术语,叫税收弹性,是说税收可以通过价格变动来转移。现在下调增值税税率,客户马上反应过来,要求调价,这就是典型的税收弹性的影响。

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一看:

以客户向企业拿货10万元/月、进货9万元计算:

销项税金=10万*16%=16000元;

进项税金=9万*16%=14400元;

增值税=16000-14400=1600元。

减税后的情况是:

销项税金=10万*13%=13000元;

进项税金=9万*13%=11700元;

增值税金=13000-11700=1300元

前后比较,得出减少的增值税=1600-1300=300元。

加上12%的城建及附加,共减少税金336元。相对10万元的价格,仅降低了0.34个百分点。

所以,其实降价的空间不大。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举例中的企业增值能力太弱,只有区区10%左右的增值空间下,增值税税率的下调所能带来的收益十分有限。

但是,市场价格的调整是整体性的,对于增值能力强的企业来说,它完全可以在不造成自身损失的前提下,利用税率调整的机会,体现出价格上的优惠,从而抢占更大的市场。

一叶知秋,可知兴衰,调几个点税也这么让人感慨。这恐怕就是强者恒强,也是弱者的可悲了。


沉默的砖家


理论上增值税是价外税,与企业销售价格无关。客户要求降低的实际上是因为税率降低后,你开增值税可抵扣税额降低,照成对方多缴纳增值税部分,而不是产品的销售价格。

签定合同时,合同一般都会约定销售价格,税率及合同总金额。比如原税率16%,签定合同总金额116元,合同内会约定产品不含税价格100元,税率16%,总金额116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为16元。

然而由于税率降低为13%,若不降低合同总价,你们确认收入为102.65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变为13.35元。致使对方可抵扣税额减少2.65元,多缴纳增值税2.65元。

所以客户要求降低合同总价格是合理的,而且要明确客户要求降低的不是企业的收入,而是增值税税金,因增值税是流转税,最终有消费者承担,如果降水在整个生产销售链条企业正常流转,最终的结果是消费者承担的增值税降低。

当然,由于企业中人工等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致使因反应在产品价格中人工成本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由企业承担。如果完全按税率降低合同价格,企业也存在损失。

实物中,是否降低合同价格,降多少,要看企业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议价能力高,通常不会降价,而议价能力低,这会按税率降低部分降价,如果双方差不多,则会互相妥协,各自承担一部分。

而财务人员只能把道理讲清楚。


财经平平


帮你算一算,如果增值税率从16%下降到13%,降价是否有利。

假设税率未降前,含税售价116元,销项16元,进项成本无税金额70元,进项税金11.2元,那么交纳增值税4.8元,附加0.576元,共计5.376元,该商品增量所得税为(100一70-0.576)ⅹ25%=7.356元,合计税费12.732元。

如果含税价不降,还是116元,税率降为13%,那么销项税13.345元,进项税9.1元,增值税4.245元,附加0.51元,合计增值税及附加4.755元,增量所得税(102.655-70-0.51)x25%=8.036元,合计税费12.791元。税负比16%高。

由于税率降低,销售方不降价,销售方要么处于强势,要么将失去一部分市场。因为销售方不降低,其利润区间加大,上交税费增加,而最终消费者却没有因降税率享受优惠,与降价企业相比,势必失去一部分市场,除非垄断经营,但销量减少同样会影响边际利润。因此,根据自已掌握话语权,适当降价有利于消费市场。


阳歌财税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之间,开的专票对方可以抵扣,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合同里约定的是不含税价格

这种情况下,可以和客户解释,尽管增值税率下降了,但是双方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并没有变,如下表,之前开票的含税价是116,现在开票的含税价是113,商品的不含税价仍是100,没有变动,客户的成本费用并没有增加。

所以会计完全可以和客户解释清楚,如果客户不明白,可以让客户约上他们的财务人员一起沟通,财务人员比较了解情况,更好理解清楚。

合同里没有单独约定不含税价格

例如合同里当时只约定了价格116(包含一切税费),那这种情况下,增值税率下降,如果不调整合同价格的话,会导致客户的不含税价提高了,也是就是客户的成本提高了,例如原先含税价116,不含税价100,现在含税价不变,仍然是116的话,那不含税价就是102.65,成本提高了2.65%,客户要求降价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

会计可以和业务讨论给予一定的降价空间,那到底降价多少才合适呢?

如果想保持前后不含税价的一致性,可以用原先的不含税价倒推回去,

调整后的含税价=100*(1+13%)=113,也就是合同里的含税价下调2.59%(即(116-113)÷116)。


当然如果你方公司比较强势,议价能力强,当然也可以拒绝,就看你们之间的合作情况了。


在现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大环境下,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不含税价”,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相应变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也有的公司比较鸡贼,作为销售方签订合同时,要求按含税价来结算,在日后税率下调时,能保证主动权;而作为采购方签订合同时,要求单独约定不含税价,以保证今后税率下调不会影响增加成本。


小雨和小嘎是活宝


假如增值税税率下降3%,客户要求商品售价也降价3%,这是不合理的,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通常销售价格是价税合计金额,增值税税率是16%,价格是100,税额是16,那么总体销售价格116元,增值税是流转税,是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出来的,如果增值税由16%降为13%

以毛利率为1%,客户月拿货10万元计算

进项税额:9.9万×16%=15840(元)

销项税额:10万×16%=16000(元)

增值税额:16000-15840=160(元)

减税后

进项税额:9.9万×13%=12870(元)

销项税额:10万×13%=13000(元)

增值税额:13000-12870=130(元)

减税金额:160-130=30(元)

友情提醒:月货款10万元才减税30元,并不是10万×3%=3000(元)


很显然,税率调整影响整体价格并不多,客户提出降价,也只能是利润微降,而不是商品价格打折扣。


慧算账


面对客户提出这个问题,首先你自己心里要有底,自己得明白增值税税率下降和降价的关系。

想要弄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得把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整明白,搞懂了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你就明白了降税率和降价的关系,也就可以从容应对客户的要求了。



增值税是价外税

所谓价外税,就是税在价格以外进行核算,独立于其他税种的核算。增值税在会计上的核算是有个专门科目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的雏形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于1917年提出来的,德国人西蒙斯于1921年正式提出增值税的名称,而第一个开征增值税的国家确实法国,1954年法国开始按货物销售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

我们中国是1979年开征增值税的。

不得不说这个设计真的很天才,增值税独立于价格之外核算,层层抵扣,你取得的进项税额实际上就是你垫付的税款,如果你在销售货物的时候你不把下游应交的增值税收回来(也就是销项税),这进项税就是你负担了,这样就逼着每个上家去征下家的税,这样既保证了税收的足额征收,也减轻了税务局的征收负担。

增值税不影响利润

很多人对这个确实难以理解,明明我进货的时候发花钱交了增值税,在每月增值税申报的时候也刷卡缴过增值税,这都是真金白银啊,怎么就不影响利润了呢?

前面已经提到,增值税是价外税,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的,购货发生的进项税,相当于你垫付的税款,你销售是发生的销项税额实际上是你的下家支付的,所以,整个增值税的链条就是,你自己先垫钱,然后又从下家把钱收回来了,把自己垫付的钱抵掉,多收上来的钱就交给税务局,你申报的增值税实际上是下家给的钱,对你而言,增值税并没有影响你的利润。

讲到这,你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的理解能有个大概印象了吧,增值税率的变化,仅仅影响增值税链条的核算,利润的核算并没有包含增值税。

降税率不等于降价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假设老周食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进货100元,取得进项税额16元,当月加工后再销售,取得销售额200元,销项税额32元,那么3月应交增值税32-16=16元,若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当月会计利润为200-100=100元。

假设调税率后的8月份,发生同样的进和销,那么进项税额为13元,销项税额为26元,8月应交增值税26-13=13元,当月会计利润为200-100=100元。

发现没,税率调整前后的利润都是100元,并没有因为税率的变化影响你的利润。

所以,如果增值税降低了税率,就跟着调低价格,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很明显会导致利润变少,甚至出现亏损,之前网上就有言论,说增值税降了3个点(16%调整到13%),就要求供货方也调价3个点,这是很不专业的想法。

既然增值税不影响利润,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大力减税降降费呢

1.可以降低产的含税价,提高市场竞争力

尽管增值税是价外税,了以层层转嫁,但是最后总有人买单,那就是终端消费者,税率的高低会影响他们的消费决策,税率越低,意味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需要支付的增值税就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免税店生意火爆的原因,因为消费者可以花更少的钱买到同样的商品。

所以说,降税率可以让我们老百姓更受益。


2.减少企业资金的占用,降低企业现金流负担,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可以层层转嫁,但是你得先垫付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这个是需要占用你的现金流,税率越低,你现金流负担也就越少,资金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占的越多越久,成本就越高。如果你发生进项税后,销售一直不好,那这个税款占用的资金你就一直不能回笼,变相增加你的成本。

所以这次增值税改革才有一个留抵退税的政策,从原理上来讲,这个税款本身就是你垫付的,你货物销售不好,没法从你的下家把这个钱给收回来,也就是所谓的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这就会产生留抵税额,如果你长时间收不回来,国家就把这笔钱先退给你。


讲到这,不知道老周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没。

总之,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不影响企业的利润,因税率降低了就调低价格就是很不专业的表现了。


huaihua老周


假如增值税税率下降1%,客户要求商品售价也降价1%,这是不合理的,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通常的销售价格是价税合计金额,增值税税率是16%,价格是100,税额是16,那么总体销售价格就是116元,增值税是流转税,是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来的,如果增值税由16%降为13%,拿1万元商品,假定毛利率为10%来举例吧,进项税是1440元,销项税是1600元,增值税为160元,如果税率降为13%,进项税是1170,销项税额是1300,增值税为130元。增值税率降低3个点,增值税下降30元,占1万元销售额的千分之三,而不是销售总额减3%,因此会计人员可以把这个思路传达给业务人员,在销售时要给客户解释清楚,不要因此误解而带来销售利润的损失!


梦想有翅膀19


由于税收普降而产生的各种客户要求,一般是销售人员来处理。当然,如果在销售需要财务人员提供专业建议的时候,会计人员可以提供相应的分析和建议。

税收红利如何体现,要看每项业务所涉及到的计价方式、供应链中供需方的关系以及各方所处的地位和议价能力。

以下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1. 不同定价方式下的减税影响:

(1) 以含税价格交易:

如果之前合同是按照含税价格交易,最终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由于税率降低,企业所交的销项税减少,相应的,采购的交易价格不变,抵扣的进项税也减少。

此种情况企业的客户没有享受到降税带来的好处,节税的效应体现在上游的生产商和企业本身。

(2) 以不含税价格交易:

如果之前合同是按照不含税价格来交易,最终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由于税率降低,销售价格下降,企业所交的销项税减少,同时,采购的交易价格下降,进项税也减少。企业的利润没有变化,但有现金流的好处。

此种情况终端消费者也享受到了税率下降带来的好处,节税效应也体现在了终端的客户。

2. 企业应对降价要求的处理。

(1) 首先考虑企业自身是处于供应链中的哪个环节,有没有议价的能力。税收的优惠需要按照既定的关系进行一次重新分配。

(2) 注意计价方式的选择,企业一定要将定价和计价方式结合起来考虑。要充分保证企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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