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巧借“外力”多快好省辦案

導讀

“你們不僅幫我們通過社會關係找到我前夫,還耐心做工作勸導他通過DNA鑑定確定親子關係,調解後又提醒其及時履行協議,太感謝你們了!”近日,海安法院南莫法庭在向當事人馮某(女)進行電話回訪時,馮某向承辦法官再三表示感謝。

巧借“外力”多快好省办案
巧借“外力”多快好省办案

案 情

於某與馮某在同一理髮店工作相識,不久陷入熱戀。後馮某懷孕二人登記結婚,生一子,取名於某某(後改名為馮某某)。於某懷疑馮某與他人有染,兒子並非其所生,夫妻感情緊張。

巧借“外力”多快好省办案

2014年6月,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兒子與母親馮某共同生活,於某長期未負擔撫養費。馮某將於某告上法庭。

多年未曾聯繫,起訴時,馮某隻知道於某老家地址在南莫鎮,但是不清楚於某當前行蹤。法庭前往於某老家送達時,尋找於某未果。如果於某不能到庭,將對案件事實造成查證困難,即便勉強判決,也將留下執行難題。

庭長袁慧劍帶領書記員前往當地,向當地基層組織和鄰居多方打聽後,發現於某一鐵桿朋友黃某比較瞭解於某現狀。經與黃某促膝談心,他提供了於某的聯繫電話,同時告知法庭於某目前在無錫某地就業。在黃某協助與法庭勸說下,於某同意到庭應訴。DNA鑑定確認於某與兒子親子關係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據悉,2017年以來,該庭已有60多起案件藉助社會力量巧妙調解,並且已調案件大多數當事人均自覺履行義務,鮮有進入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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