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書訊|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手冊(最新增訂本)

書訊|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手冊(最新增訂本)

內容簡介

根據近期新發布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央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情況,對本書及時進行了修訂。希望本書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成為黨員幹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助手,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幹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目 錄

第一部分 基本知識

黨的性質、奮鬥目標和指導思想

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準則

黨的基本路線

黨的基本方略

黨員的基本義務

黨員的基本權利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

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

……

第二部分 新時代黨的建設相關規定

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

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的基本要求

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武裝全黨

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

加快建設人才強國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持之以恆正風肅紀

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

第三部分 違紀處理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

改革開放決策

組織、參加或支持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活動

公開發表危害黨的言論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製作、販賣、傳播,攜帶、寄遞危害黨的書刊、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入出境

組織、參加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組織

組織、參加會道門、邪教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擅自作出重大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組織或參加黨內秘密集團或者其他分裂黨的活動

申請政治避難、叛逃、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言論或為其提供方便條件

……

第四部分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與監察法

國家監察委員會

國家監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監察工作的指導思想

監察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監察委員會是監察機關

各級監察委員會的產生和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監察機關的監察對象範圍

監察機關對監察事項的管轄原則

監察機關收集證據的一般原則

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的對象、適用情形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