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2000年将本人位于农村的住房卖给外来人员,这次可以要求将该宅基地确权给本人吗?

小七240198876


你这种情况是看见农村宅基地值钱了,现在后悔了,首先对你的信用表示一下谴责!

农村宅地基以前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是要跟着房产证走的。你这种情况我给你做如下解释。

一:你当时卖房子时进行过户了没有,如过户了,那么你的房子是收不回来的,如没过户,就可以收回来。但要对现在房屋居住人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协商或经法院判决。

二:这个外来人员是否拥有了你村的户口,若拥有了你村户口,而且你当时卖房子是进行过户了,那么这次宅基地确权已经就与你无关了。

三:你以前的房子现在是否被买方重建了。这个问题就复杂多了,即使宅基地确权给你,那么地面建筑部分你是无权干涉的,不管你有没有房产过户,因为你卖房时最起码是有书面协议或者是村里出具证明的。既定事实同样具备法律上的支持。

四:若当时没进行房产过户,而且买房者已经进行了翻建,最好的解决办法,宅基地确权归你名下,你再以买卖的方式把宅基地使用权卖给当前住户。

你这事太复杂了,这次宅基地确权是跟着房子走的,你连房子都卖了如何给你确权,关键点是先把房子收回来,就看你有没有房产证了。

你的描述不够明确,我也不能乱下结论,若还有疑问,把我回答中所提到的关键点告诉我,我会逐一给你解释。


老梦Meng


2000年将本人的住房(宅基地)卖给了外来人员,这次确权可以要求将该宅基地确权给本人吗?

说句难听的话,18年了,买你房的这家人也许已经开枝散叶,这个家亦然成了别人的根了,这个时候你去把别人住了18年的房屋给撵出来让他们无家可归,你好意思吗?你良心过得去吗?



当然,该吐槽的必须吐,再说下正经的事。严格来讲农村的宅基地不允许买卖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共有财产,买卖是无效的,如有需要可以在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转让。近几年正在进行土地确权,买你房的这个人如果不是本村户口他也无法确权,说白了,他也只有居住权而已,所以,你可以支付给他们相应的钱款,把房子买回来,你还有可能确权到你名下。

但是,18年了,一切皆有可能,也许当初买你房的这个人已经落户到了你们村,也分得了土地,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是不可能再得到你的宅基地了,你也不可能再申请到新的宅基地,当然,如果和村里关系比较好,村里又有闲置的宅基地也有可能会分配给你。

我是豫见新农人,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浅谈观点,若有不妥欢迎批评指正,欢迎关注我互动评论必回!

乡豫中原


2000年将本人位于农村的住房卖给外来人员,这次可以要求将该宅基地确权给自己吗?

2000年将本人位于农村的住房卖给外来人员,这次想要求确权为自己的宅基地先要弄清楚两个事情,才知道能否将此宅基地确权给你。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否则是没有办理解决的。

第一,要弄清楚你是否是农村户口。你现在住在城市,不住在农村。那你现在是什么性质的户口,才能否判断能否有权对该房屋的确权。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在卖房子后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子进行确权,房子可以收回所有权。如果你是非农村户口,无论卖房时过没有过户,都没有权力对该房子确权的能力。你是农村户口,现在若想收回住房所有权,只要没有过户的前题下,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否则你就别废这个力气了。



第二,要弄清楚卖房后是否过户。你当时卖房时,是否过户,如果没有过户的话,这个农村住房可以与买主协商收回所有权,或者通过法院判决你的所有权。这要在你是农村户口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如果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那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个房子所有权不容易收回来了。


不知道我的回答能否对你有用否。【以上是本人观点,若是不妥,请大家在留言区处留下你宝贵的意见,并积极参与评论。特邀请大家关注三农达人旭日东升付先。】


鄂东三农




第一,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土地,无偿划拨给个人,个人只有使用权,目的是保证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居住权,如果将宅基地上房屋卖给外来的非本村村民,就意味着你越权处置了集体土地一宅基地,是违反现有土地法律法规的。



第二,你与外来人员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是办不了过户手续的,如果本次确权你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返回住房,并确权到你的名下,要看对方是否愿意,主动权在对方,而不是在你,如果你执意要回住房,只能向法院起诉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对方返回房屋,你返回房款,各自承担过错责任相应的损失或赔偿责任。



第三,个人不赞成你采取解除合同的方法要回房屋,毕竟近二十年了,市场经济要讲究信誉,你应该主动配合对方办理确权手续,如果对方作为外来人口确实办不了确权手续,你可以采取买回来的办法,或者以你名义确权,实际上还由对方继续居住和占有。


土地佬儿


你说这个问题,在土地确权中这种情况确实有,这个问题太复杂,我一看就头疼,牵扯的太多。

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看

一,买方的情况。你说买方是外来人员。

1买方没有落户你村,不是你村集体成员,这样买卖宅基地是不合法的,因为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流转,可以收回。

2买方外来落户你村,那就成为你村集体成员,可以享受一处宅基地,如果你是签订了宅基地流转合同,那么你就不能收回。

二,可以收回的情况

如上面第一条,买方不是本集体成员,你们当时签订的流转合同不是合法的,可以收回,不过地上的房子,附着物要协商赔偿人家。

最后,这事都十几年了,即使可以收回,你把人家撵了,也会受道德的谴责。

建议:如果可以收回,你可以把宅基地确权在你名下,房子先给人家住着。


三农最美


既然如此,何必当初。有句话叫做好马不吃回头草,看到农村房屋值钱了,又想把卖出去的宅基要回来确权自己名下,岂有此理。


按規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既然卖给了他人,就不能再确权给你。当然,任何事情都是有双面性的,要看当时户口是否更改,协议怎样写,如果户名没有更改,你可跟买主商议,重金收回,也许买主现在不是十分需要,真能这样,你只需到村镇申请登记确权就是了。

如果户口己经过户给买方且为本村村民,根据一户一宅政策,你可以重新向村镇申请领取新的宅基证重新建房并确权。(图片来自网络)


农家大伯聊三农


回答悟空;你提的问题在农村有过案例,如果你早已把房卖给了外乡人,其本家户口未迁入本村,不属于本地人,不能享受其本村宅基地使用权。他买的房就不能正常过户即拿到房产证,那就不是合法买卖条件。只能买到房屋的居住权,此房不能确权。如果也过户于他人,你就不能再要回宅基地,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如果买方没有房产确权,你可以向法律求助协议解决!了解更多关注三农频道的解释!


民农歌者


你们的买卖符合自古以来的交易规则,是不具备争议的,可是国家有规定,农房转让交易只限于村集体范围,而且宅基地需要确权。这样一来村集体只得介入你们的交易,以便确权的无误。如果提问中的外来人员已经获得村集体接受为成员,并已经把户口迁到村里,那么宅基地应该确权给买主。如果买主还是外乡人,村集体可以否认你们的交易,买卖无效,但是别高兴,有谁有胆量去赶人家走呢?全靠上面下达通知,但是买主走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退还买房款,而且必须相应货币保值,二十年前十万或者更少就能买到一套房子,现在可能吗?而且叫人家搬走有期限吗?叫他哪里去往?是不是要卖方先给他买一套房子呢?在哪里买还得看他的意愿,不是到桥搭棚就可以过度的。走是可以,或许买方还会提出更多苛刻又合乎情理的要求,这就是扯皮,我没有什么好的建议,还是上边有权力,确权给谁就给谁,总不确权就等于默认是买方的,因为你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实在132930237


法律上可以。

1、本村村民与非本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买方返还房屋,卖方退还房款。

因此,你可以先起诉,主张2000年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把房屋要回来,最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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