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空姐网约车遇害的两大致因

空姐网约车遇害的两大致因

网约车

一、事件概况

5月5号晚上,21岁空姐李某从郑州航空港区搭乘网约车赶往市内。5月6号早上,家人发现与李某失去联系。随后警方证实,李某已遇害。根据媒体描述,事件时间顺序简况如下:

5月5日23时53分许,空姐开始接触滴滴打车软件并搭乘顺风车(非法)前往郑州火车站。

5月6日0时02分许,空姐在微信中向同事透露司机职业不良。同时,顺风车司机(非法)退出滴滴打车app,并注销滴滴打车软件。

5月6日0时25分许,顺风车司机(非法)行驶至梁州大道与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空姐被顺风车司机杀害。

5月6日0时51分许,顺风车司机(非法)离开并沿梁州大道向南行驶约10公里至航兴路庙后安村附近的大桥上,之后不再移动。

5月6日1时6分许,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车处跳入河中。

5月7日早上,被害人父亲报案。

5月8日早上,警方找到死者遗体,疑似遭遇性侵。

5月10日晚,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找疑凶司机。

5月11日下午,疑犯弃车跳河地发现遗体,身份尚在确认中。

5月11日17时,滴滴宣布顺风车平台业务全国停业整改一周 。

5月12日11时,郑州警方确认捞起的遗体是杀害空姐的犯罪嫌疑人。

二、事件逻辑链

将上述事件相关链绘图如下:

空姐网约车遇害的两大致因

事件相关逻辑链

1.出租逻辑链

从图所示,一个社会人想索要出租服务,必须要有一个出租服务逻辑链。这个逻辑链的组成如下:

乘客-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合法)-网约车(非法)-乘客

2.生命责任链

如图所示,生命责任链如下:

乘客-家人-同事-警察-朋友-乘客

三、两大致因

通过以上逻辑链,可以看出网约车遇害女的两大致因:

  1. 驾驶行为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一名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宪法的基本责任。一名从事出租车经营的驾驶人员,也是一名公民,也要履行一名公民的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提供的是面向公众的普遍客运服务,依法对驾驶行为实行准入管理,这是为保证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从描述看,没有从业资格证明,无法接受行为约束。不但没有提供安全的出租服务行为,而且成了威胁乘客的侵害方,明显违反刑法。

2.经营行为

作为一家注册合法的出租车企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职责、制度、人员、车辆等。同时,作为与安全关系非常大的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在成立公司时可能就成立了。然而,事件发生几天时间后,作为国内知名企业,仍然不知道本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岂不感到奇怪和滑稽?当说企业遵法时,没有比他们遵守的好。当真正落实依法经营的时候,洋相百出。

空姐网约车遇害的两大致因

企业组织结构图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应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恰恰相反,不仅使用或纵容非法车辆及驾驶员,而且在事件发生后,“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线索”。一名本公司的驾驶员,一个月的薪酬收入可能寥寥无几,但此时能出上百万悬赏,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划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著名公司都这样,小公司不知道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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