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⒈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⒉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包括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
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⒍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⒎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⒏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Ⅱ)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⑴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⑵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Ⅲ)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Ⅳ)办理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25日--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5月21日--6月8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6月19日--7月17日
第三批(仅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网上受理时间: 8月25日--9月25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17日--9月28日
(Ⅴ)审批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两年
(Ⅶ)温馨提示:自2018年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三个业务合并办理,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
那么,时间紧迫,这波资助你拿还是不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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