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正當在全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新型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延川縣強某置他人和自己的健康生命危險不顧,仍然走親飲酒,醉酒駕駛摩托車,被延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疫情檢查點民警當場查獲,被依法刑事拘留。
當日29日16時分許,延川交警永坪中隊民警在寒砂石村防疫檢查點,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對過往車輛設卡排查時,強某駕駛摩托車準備通過。民警要求其配合檢查登記時,發現站立不穩,言多話大,口齒不清,滿身酒氣,且未採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後經司法醫學鑑定所鑑定,強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8.71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經查,強某當日拜訪親戚家飲酒後,駕駛摩托車往子長市送往人後,準備返回家裡,被交警查獲。疫情和酒駕猛於虎,珍愛健康和生命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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