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物业、社区、街道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物业、社区有必要存在吗?

孤岛为民


物业的产生是城市发展的必须,小区健康发展离不开物业,物业平时工作也不可能全面,有些工作也得靠广大业主监督来改进。疫情防控期间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没有休息日,全部分配在各个小区配合物业防控,白班夜班不间断,帮小区守好门,消好毒量体温,做记录,为了小区安全将病毒堵在外面,将安全留给业主,为业主健康安全付出大量工作,作为我们业主要维护他们的工作,多发挥正能量言论,多支持他们平是的工作,发表言论需谨慎


海曲正能量


提问者太无知,也太狂妄了!

世界上还没你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已经存在了。这二者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了,比你父母的年龄都老。

至于物业公司,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区一同出现的。

你少说了一个机构——业主委员会。因为与物业公司关系最直接的就是这个业主委员会。二者都是为了小区业主和房子而存在的。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居民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者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都有扶助、指导和监督职责,但并不是直接领导关系。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前者的职责简单,只负责小区的公共财产管理。后者的职能复杂、庞大的多,主要是面向辖区居民的社会事务。


执中bj1


大家都说物业应取消,由社区统一管理,我说社区应取消,全部交物业管理,为什么,很简单,物业是要收物业费的,根据交费高低确定服务等级,谁交钱,谁享受,天下至理,中国还没到全部物业由政府买单那一等级哈!


景天梁


社区、街道一直存在,可以有序管理。物业可以不要,小区顺应社区,时下物业以盈利为主,单方作为,甚至土匪恶霸各种不要脸的手段,与业主初衷相违背,不能真正做到业主第一,本来是个服务行业,却更像个爷!让小区各种事端,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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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多年的实践,业委会是最应该取消的,其权利应交付居委会,居委会更有公信力也更容易约束。业委会只能助长某小部分人的私利,代表不了大多数业主,更不会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因为业委会没有这样的觉悟。这就是中国的实情。


品茗285169376


街道办是政府的神经末稍。

社区是街道办的神经末梢。

物业是一个经营性的服务型企业。

社区其本质上是政府的神经末梢,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说,“社区”’不能没有。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有需求就会有服务!物业公司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可能由政府予以取缔。


不糊涂时涂糊不


物业是为小区提供综合服务的公司,其性质为企业;

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常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街道是我国最基层一级行政机关,也就是最低一级政府,同级别的还有乡、镇。一般而言市辖区的下一级政府称为“街道办事处”,县的下一级政府称为“镇”或“乡”。

不论是物业还是社区,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务,所以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服务的相对缺失上,只要加以改进,且加强社区和物业之间的联动和协调,应该会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的!


老铁观言


物业是最该取消的,社区主任应该通过全体居民选举产生,而不该是任命!


夏虫语冰53325676


答:不是什么群、大家都会认为自己组织的群最好!所以,社会区是自由组合的团队,他所有软硬设施是由个体带来的当然要有自身保护,也要有人来看护!最好的人选当然是社区原居民是最好的人选!我们生活当中也是常有的事比如:银行借贷肯定是要当事的物质地产作押的,不可能要物业和保安担保吧?所以,物业和保安应该由业主做主!(物业和保安是为业主来打工的这个概念要搞清楚)其二房地产商与买房者关系也就是卖买关系,除交易关系和保质期外就再没有任何关系!其他事例应该由主团队做主!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孙惠群


小编是几零后啊?提出这样幼稚可笑的问题?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政体中城市里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由于它管辖的区域大,因此下面设有N个群众性质的管理机构,即社区。社区又管理N个居民小区,理论上讲:居民小区是由小区业主选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小区的一切事宜全都应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归社区领导。至于物业,它不过是业主委员会雇来干活的工人。但现实中情况好象有些问题:主要是业主委员会不建全,不负责任,物业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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