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语文考题“难倒”原作者,都是“标准答案”惹的祸

《庄子·秋水篇》里叙说了庄子和惠子一段关于鱼的争论。

庄子站在河边,看见河中的鱼在从容地游动,于是抚掌笑曰:“这鱼自由自在的游玩,真是快乐啊!”

惠子听了讥笑说:“你又不是鱼,怎知道鱼是否快乐呢?”

庄子听了,反问道:“是啊,你不是我,你又怎知道我就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惠子瞪大了眼睛,一时语塞……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对待同样的事物,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感受和看法,不能以自己的“思维标准”去衡量别人。

文章也是这样。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因为生活、社会阅历不一样,学识水平不同,会有不同的感受。小学生和中学生不一样,大学生和成人不一样,学生和老师不一样,普通人和专家也不一样,正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语文考题“难倒”原作者,都是“标准答案”惹的祸

语文教学的阅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培养学生站在自己的度,去阅读文章,理解文章,感悟其中哲理,启迪自己人生。从这个角度来说,阅读是无法“出题”的,就算出了题,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可是,我们当下的语文阅读却不是这样,不仅出题,还有“标准答案”。这个标准答案从哪里来?不是从原作者哪里来,而是从出题者那里来。换句话说,所谓“标准答案”,就是用出题者的理解去衡量所有人的理解,凡与出题者不一致的理解,都是“错误”的。

就像庄子和惠子,同样是看鱼,但对“鱼”的理解却是各不相同。如果庄子是出题者,惠子就答错了;同样,换过来,如果惠子是出题者,庄子当然也就答错了!

不仅是读文章的人答错了,就是写文章的人也要答错的,因为,写文章的人也不一定知道出题者到底是怎么理解的啊!

这不,近日,在苏州高二年级语文统考中,有一道现代文阅读理解题,文章摘选自王亚的一篇散文《清明》,这道题目的分值是20分。

考后,有学生通过微博联系上了原作者王亚,并请她作答。王亚很快作了回应。可是,标准答案出来以后,一对照,作为原作者的王亚也仅能拿6分。

自已写的文章,自己的理解竟然不及格,这看其来实是滑天下之大极。但是,用现行语文阅读考试的模式来看,这却又是司空见惯的事。因为,文章虽然是王亚所写,但题目却不是王亚所出啊,更为关键的是,“标准答案”不是原作者王亚自己制订的啊!

2017年的浙江高考中的一道现代文阅读,也是选用了现代作家巩高峰的一篇散文《一种美味》,文章最后写道,从锅里跳出来的鱼“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考试题目让考生解读“一种美味”的意蕴以及结尾“诡异的光”的妙处。

巩高峰自己表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解读。因为当时写这句话完全是为了搞笑,自己也不明白这个“诡异的光”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是用来“搞笑”的,这样的答案,在考试中当然只会得零分。

语文考题“难倒”原作者,都是“标准答案”惹的祸

阅读使人聪慧,阅读使人明智。人们在阅读他人文章的同时,不但汲取文章中的知识,学习文章中学习道理,更是在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体悟文章对自己的启示。

“读书不是为了轻信和盲从,而是为了思考和权衡”,“使人成为完善的人”。我们的阅读理解题目,考察得是学生的理解能力,思考能力,让学生“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鲜美的牛奶”。

“文章本无意,出题者加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前些年的阅读考题,也硬是要给出一个标准答案的。而实际上,这个所谓“标准答案”不过是出题者按照自己的理解给出的一种答案罢了,用出题者一人想法度千万考生头脑,这着实有点滑稽。

阅读是语文教学的重头戏,语文考试当中自是必不可少。考试当然要有题目,这无可非议。但我以为,阅读考试却不应该设有标准答案,考生只要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可以适当给分。

当然,我这样说,一定会遭到那些被“应试教育”毒化至深、至今仍抱着“标准答案”稻草不放的专家们的反对,果真这样,这些人一定是人很失落的。因此,为了给那些所谓出题专家一个彰显自我水平的机会,给他们一个心理安慰,我们的阅读考试,还是弄一个“标准答案”的好,不过,这个“标准答案”是仅供阅卷老师“参考”,即便学生的答案与其不一致,也应该遵照 “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适当给分”评分原则,给考生进行赋分。

真诚希望,“自已的文章自己考不及格”“阅读考试打败原作者”这样的新闻成为历史;更真诚希望,我们的阅读教学回归阅读的本来要义,让孩子从此不再受“标准答案”之惑,把功夫下在“揣测出题人用意”上,而是读自己的书,动自己的脑,悟自己的理,做自己的答案,创造自己心中的“哈姆雷特”!

语文考题“难倒”原作者,都是“标准答案”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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