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書畫鑑定是一項不斷接近絕對真理但又永遠不可能到達絕對真理的工作。從總體上看,它所得出的結論都只能是相對真理。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晉 王獻之 《中秋帖》

現如今對於鑑定的認識水平,是遠遠超越了古人的。古人鑑定撇開乾隆皇帝不論,即以米芾、董其昌、趙孟頫而論,許多結論在今天看來都已不能成立,比如王獻之的《中秋帖》,先被認為是謝靈運,後來又被認為是張旭的《古詩四帖》等等。這是因為古人的認識有他們的時代侷限,而現今的認識則要比他們全面得多。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沒有一個古人能對他所處時代存世的古代書畫作品看過30%,而在學術為天下之公器的今天,再加上信息傳媒的發達、原作的公開陳列、印刷品的高度逼真,對尚存留世上的古代書畫作品能看過50%以上不再是一件難事。鑑定的基本方法是比較,而掌握的資料越全面,所得出的結論的準確性也就越高,這是今人超出古人的地方,同理後人當然也將會超過今人。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張擇端 《清明上河圖》

但是這只是總體的一個情況,如果說落實到個別情況,今人也有不及古人的地方,後人也肯定會有不及今人之處,這主要表現在古人能見到的資料,在流傳的過程中也會消滅,致使今人是無法見到了。如果這些資料十分重要,那麼論質不論量,古人的高明之處有今人所永遠無法企及的。

由於鑑定者對於資料的把握永遠不可能包羅無遺,不僅對於存世的不可能全部看過,對於已消滅的更不可能使它們再現。所以古人的鑑定結論只能是相對的真理,今人即使可以部分地證實古人或者證偽古人,從而使鑑定的結論趨近絕對真理,但實際上還是相對真理。後人當然也是如此。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唐寅《牡丹仕女圖》

除了受資料把握的侷限之外,鑑定的相對性還在於任何全面的比較,都不可能保證它的結論絕對的正確而沒有萬無一失。

史料中記載,沈周每有人持他的假畫請求鑑定他都說是真的。這其中當然有他看出是假的,但為了成人之美而說是真的,但也有確是以假為真而走眼的。按理說對沈周畫風的認識,當然是沈周本人最全面、最深刻,但他卻並未能百分之百地準確鑑定出自己名款的作品的真偽。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詹景鳳(1520–1602)《東圖玄覽》

再說一說詹景風的《東圖玄覽編》,他到文徵明的家中去,文徵明拿出一張新買的沈周的作品,以為是沈周的標準器,頭頭是道地解析一通。而這樣的作品詹景風在市場上見到不止一幅,並非常明瞭它的作偽、兜售手法。按理說作為沈周的學生,對於沈周畫風的認識,文徵明的全面、深刻、權威,也是毋庸置疑的,但他卻也在這個問題上走眼了。

因為資料的不全面,所導致的鑑定結論的錯誤,或以真為偽,或以偽為真,或張冠李戴等,當資料被重新發現,它們可以被糾正過來,當沒有新的資料、新的證據發現,它們就無法被證實或證偽,我們只能尊重現有的結論。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明 邵彌貽鶴寄書圖

如果不是因為資料的問題,而是因為認識本身的侷限問題,比如經沈周鑑定為真品,實質為作假的“沈周”作品,經文徵明鑑定為真,實質是偽作的“沈周”作品,經幾百年來公認為真,併為《中國書畫家印鑑款識》作為印鑑採集標本的沈周、文徵明、唐寅、仇英的作品,我們雖然可以肯定其中必有假的,卻無法確指哪一件是假的。如此我們單對於“藝術風格”、“筆墨性格”的全面比較,而不依靠新的資料、證據的發現,是否能使認識獲得飛躍,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尊重成說”的問題,而是贗品作為真跡,變成了“鐵證”如山。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從古書畫的鑑定,聯想到當代書畫的鑑定,使冤假錯案成為“鐵證”如山的情況,無疑更加嚴峻。因為雖然從鑑定的水平來說,今人可能超越前人,而作假的水平,今人更是遠遠的超越了前人,真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像張大千、黃賓虹、齊白石、徐悲鴻、李可染等一些大名頭的偽作,在今天的市場上層出不窮。撇開那些作假拙劣的,其中一些高手的仿造確實足以亂真。如果不是結合紙張、墨色、做舊的程度等因素,單單從筆墨風格上和題款鈐印上,幾乎難以分辨真偽,不得不令人歎為觀止。而只要再過50年,這些輔助的因素便失去作用,比如做舊的處理,在今人還可以發現它的痕跡,50年後便消失,不能肯定作品是經過了做舊的處理,這樣單靠筆墨風格、題款鈐印要證明它是偽,就難乎其難了。既然不能證明它是假的,它就成了真的,如果它在某一位有身份的人手裡,它就更假不了了。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黃賓虹 池陽湖舍 扇面

事實上不需要過50年,即便在今天,在某些當事的書畫家,便己對自己作品的真偽,有些弄不太清了,正如當年的沈周那樣。

所以書畫鑑定的相對真理性,決定了它永遠不可能沒有侷限性。而侷限性之一便是把偽作鑑定為真跡,就像前面說的。還有的侷限性是還有可能把真跡鑑定為是假的。

比如說某一位書畫家早年的作品,後期已經非常罕見,而他的筆墨風格還有印鑑、款識再加上水平較差,與成熟期的作品已然大相徑庭,雖然它是真跡,但鑑定家們卻可能把它定為偽作。又如某一位書畫家晚年的作品,其筆墨的風格乃至印鑑、款識雖與成熟期的作品相一致,但水平實在粗疏。雖然它是真跡但鑑定家們也可能把它定為偽作。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李可染 1962年作 灕江勝景圖 鏡心

在當代書畫家或是已然在世的老書畫家中也有可能發生。除非這類極早年的稚弱之作,或極晚年的粗疏之作,是在書畫家本人或家屬或友好手上,它們才有可能被承認為真跡。而50年後作為“私交”的因素失去了作證的價值,它們還是有可能被鑑定為偽作。

鑑定不是萬能的。誠然世上沒有什麼是萬能的。但在其他工作中,如造橋造錯了,會導致橋塌人亡的嚴重後果,而在鑑定工作中,所發生的錯誤,一方面有不少是難以甚至無法獲得糾正的,另一方面即使不作糾正,也不會造成社會性的嚴重後果。例如前面說的現如今各大博物館收藏的沈周、文徵明、仇英、唐寅的作品,被《中國書畫家印鑑款識》作為採集印鑑樣板的,其中肯寶有偽作,卻都被作為真跡,而且這一錯誤的鑑定結論將難以再去糾正,這對社會又有什麼危害?

為什麼說書畫的鑑定工作,接近絕對真理,卻永遠達不到絕對?

但是錯誤的鑑定,對收藏者個人卻是不可能沒有影響的。它或者可以使收藏者獲利,或者可以使收藏者出血。這裡不是來鼓勵造假,而是指作為收藏者,既無力杜絕作偽者的造假,而鑑定又有它不可克服的侷限,我們又應該作出怎樣的應對以避害趨利?

老卞是這樣建議的,第一對於吃得準是假的,當然不可購買收藏;第二對於雖然吃得準是真的,但今後又有可能被公認為是假的,如早年的、晚年的作品,也不可貿然購買收藏,如果想買則應趁書畫家還在世,還講得清楚的情況下儘快拋出,千萬不可作長期收藏,或者傳世的想法;第三對於吃不準真假而十分像是真的,或雖然吃得準是假的但在現在或今後無法證明它是假的,不妨以假的或半真半假的價格購買;第四對於吃得準是真的,當然是購買收藏的上選,但價格相對要高得多,須量力而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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