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内蒙古整治“黑救护车”

  本报讯 (记者柴羽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出集中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和非法营运转运患者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通知指出,本次整治范围为未纳入“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管理的使用“120”急救外观标识或有类似外观标识的,用于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或转运病人的机动车辆。主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清查工作。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套牌、非法改装或仿冒、盗用救护车外观标识的“黑救护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使用“黑救护车”进行医疗急救和转运病人的行为;坚决查处“黑救护车”乱收费、坐地起价、敲诈或欺骗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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