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樓盤開盤之前,開發商都會讓客戶繳納一定的認籌金,這個認籌金是不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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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籌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方式,可是說是開發商或者售樓代理商在開盤前蓄客的一種手段。首先是消費者去開發商那裡填寫個人資料,在繳納一定的誠意金之後,領取到一張含有編號的“證書”,拿到這個“證書”就代表著你有“認籌”資格。

然後等到開盤的時候,開發商會採用“抽籤”的方式,從已“認籌”的消費者中抽出選房者。

可以將認籌金理解為訂金,訂金大家都知道了,沒有法律約束,同時雙方可以是可以反悔的,可以退錢的。

一般來說,當你選中了房之後,這個認籌金就會變成定金,轉為定金之後才是不退的!

如果沒有選中房,會在一定時間(一般七天至一個月)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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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認籌金不是定金,如果交了認籌金在正式開盤時未能成功購房,開發商必須無條件退款。法律也明令禁止開發商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開展各類認籌活動。目前開發商搞的認籌活動其實是打法律擦邊球而已。

認籌其實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開盤之前搞的提前選房、優先購房、房款折扣活動。認籌金一般是“3萬抵8萬”“ 5萬抵12萬”“10萬抵20萬”等等,交認籌金錢之後如果開盤時成功購房,會在房款總價的基礎上減去你所交認籌金相對應的金額。



為什麼開發商樂此不彼的喜歡搞這類活動呢?

1,通過認籌活動,開發商可以達到提前“蓄客”,藉機抓住有效客戶的目的。

2,有提前造勢、炒作、推廣的廣告效應。

3,你如果成功買房算是開發商提前回籠資金;你如果沒有成交,也相當於開發商得到一筆短期無息貸款。

4,試探市場反應,便於開盤定價。



那麼認籌金該不該交,交了又有啥好處?有沒有什麼壞處?

好處:可以在開盤時優先選房,同時房價也會有優惠。

壞處:看開發商情況,有的小開發商因為手續不全、資金斷裂、辦不下預售證等原因攜款潛逃。或者推遲開盤以導致購房者錯過購房機會等。所以交認籌金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開發商背景、資金情況以及“五證兩書”是否齊全,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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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畢業就進入房地產開發商做營銷管培生,想了解這方面知識的可以關注我或者私信我,我會走心的告訴你答案。我想就我的理解淺談一下為什麼要收認籌金,這個動作的終極目標是為了摸排有效客戶的數量以及為最終的價格摸排打基礎。在沒有拿到預售證之前,是不允許開發商收取任何費用的,這個是原則性問題。簡單發表以下三點見解:

第一,拿到地臨時展廳搭建完以後,營銷開始蓄客,這段時間一般是給意向客戶辦理VIP卡,基本上屬於驗資,我經歷過的方式一般是要求客戶去任意銀行定存幾萬塊(3個月),然後客戶拿著定存單來接待中心辦理VIP卡,這個時候開發商並沒有收取費用,只是為了大海里尋找有效客戶而已。等到住宅蓋到一層或者幾層(也就是達到取預售證條件樓層,每個地方不一樣)時候,開發商假如今天拿到預售證,那麼這個時候就可以收錢了,也就是“訂金”,預訂的“訂金”,可以叫認籌金,這個錢是可以退的,不受任何條款的約束。

第二,認籌金收取後,大部分客戶是意向很強烈的。試想,如果僅僅為了去售樓部領禮品,我們或許沒必要這麼費心思。收取完以後,開發商就可以落位了,落位就是某個樓棟某房間上面有幾個客戶想購買,一般情況2-3個即可,假如這個房間有10個人選擇,那麼就需要銷售員去引導客戶選擇其他房間,儘量保證推盤的單元都佔滿。認籌金收取一般會持續好幾天(視蓄客情況),客戶蓄滿之後,那麼銷售員會通知客戶某一天去某場地搖號開盤,一般會選擇身份證號,排號順序這個我不作詳細解答。

第三,現場一般會有個通道,搖號客戶等待被叫進去選房,這個通道一般比較狹窄,容易產生緊張感,所以客戶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做出選擇。重要的事情強調3遍,假如你沒有滿意的房源,不要去選擇,因為選擇銷控後,這個“訂金”就會變成“定金”,就是確定你要這套房子了,如果反悔,開發商會撻定掉這部分錢,那麼你就可以去哭了。如果沒有選擇到沒我們可以等加推,當然視個人情況定奪。


王叉叉在成都


認籌金不是定金!

目前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新開樓盤必須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後才可以收取業主的購房款。

但是五證下發的時間間隔比較大,大多開發商為了蓄客,為了在開盤時候銷售火爆,因此發明了一種類似預售的辦法——認籌!有的地方叫“誠意金”,也有叫“排號費”、“團購金”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為了規避法律法規,認籌金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代為收取,合同中約定如果業主選不到合適的房源認籌金是可以退的。認籌通常時間在《商品房預售預可證》下發之前的1、2個月。

待樓盤拿到預售證後,就會進入第二個階段——認購。

當“認籌”人數遠遠高於銷售房屋數量時,售樓部火爆,會形成哄搶之勢。開發商此時會採取搖號、抽籤等方式。選中房源的消費者會再統一交首付,統一簽署認購書或預售合同,並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此時“認籌金”將改為“認購金”,也就是“定金”,是不能退的!

敲黑板

不管開發商對認籌金都有非常好的解釋,比如:交XX開盤抵XX,交XX享受開盤XX折,但這些實際上都是“虛”的,因為認籌的階段是沒有具體售價的。說白了,開發商可以在開盤前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定價,總之羊毛出在羊身上!


瘋狂太原人


不是的。

首先,樓盤在沒有拿到預售證之前是不準開盤售賣的,開發商一旦在沒有拿到預售證之前就開始賣房,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但還是有許多大膽的開發商會在沒開盤之前,就開始搞什麼樓盤促銷或排卡活動。


其次,開發商在沒拿到五證時,對外賣的樓盤需要交納的所謂的認籌金 只是訂金,也就是可以退的押金。一旦你不喜歡這個樓盤了,開發商要全額退給你的。但是開發商不想賣你了,你也沒有任何辦法,因為你們之間沒有約定合同。

最後,訂金說簡單點就是押金,和真正的認購金是有本質不同的。押金是不想要就可以退的,而認購定金,一般是開發商拿到五證後,開始預售時繳納的,定金是不準退的,你不想要都不行。

小夥伴們購房時,一定要看好這些細節,否則可能吃大虧。


歷史的豪情


我的觀點是:認籌金是違法的。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其一,認籌金到底是個什麼東東?現在很多樓盤開盤前有個蓄客階段。在這個階段,各個樓盤使出渾身解數,吸引大家來看盤。有的樓盤想採取飢餓營銷的方式,搞出一個認籌。認籌主要有利於開發商摸清潛在客戶,認識市場,從而在開盤時定出合理的價格。


其二,認籌的方式往往有兩種,一種是驗資。經常要驗證銀行卡里有多少錢,才給予認籌資格。這種方式呢,暫時沒有法律法規禁止。應該是開發商主要採取的方式。第二種就是題目中所提的認籌金。這種方式是違法的。因為認籌時,開發商往往沒有拿到預售證。嚴格根據法律規定,其不可以收取任何費用。

其三,但開發商往往最喜歡認籌金的方式,因為交的真金白銀,一方面提前回籠資金,另一方面這樣認的籌是最真實的,最有利於開發商定價。最後建議,要是開發商強迫認籌,可以找當地建設局投訴。


律師獨角獸


就是排隊掛號費,不買可以退,交認籌金的人多房子開盤價高些,沒人認籌就推遲開盤到處賣廣告,蓄夠一定數量客戶再開盤。


老股民養基日記


不是定金,認籌金是可退的


松山湖裡的柚子


現在很多房地產商在開盤之前都會讓客戶交一筆認籌金,交款有優惠,而且還能先挑房子。但是,認籌金是訂金,不是定金,在法律是上不具備效力的!

在房產交易中,經常會提到“定金”和“訂金”兩個概念,很多人會把它倆搞混,衍生出種種糊塗官司。

訂金不是定金!

訂金不是定金!!

訂金不是定金!!!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定金,說白了就是簽了合同之後的預付款。而認籌金本質上就是訂金,或者說是提前入場的押金也行。試問這押金,能有什麼法律效果?外面理髮美容店交錢做的優惠卡,末了別說把押金退回,人家能讓你把裡面的錢消費乾淨,你做夢都該笑醒了。

定金是不可以退只能賠的。沒有籤合同,你交一筆認籌金,沒選上心儀的房子,房產商難不成還會給你賠兩倍不成?


顎之巨人馬賽爾


不是定金,認籌金你不認購他們必須退還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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