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隋炀帝真的只顾自己享乐,不顾百姓死活吗?看看反叛者怎么说?

第一个造反的是隋炀帝所倚重大臣杨素的儿子杨玄感

。有了前车之鉴,各地占山为王的盗匪们纷纷效仿,举起了所谓反贼的大旗。其中声势较大的三股力量,包括河南瓦岗山的李密,河北的窦建德,以及江淮的杜伏威。

隋炀帝真的只顾自己享乐,不顾百姓死活吗?看看反叛者怎么说?

杨玄感像

既然反叛朝廷,就得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瓦岗山的李密就列举了隋炀帝的十大罪行。这些罪行除了夺太子之位、弑父、杀兄、奸淫父皇妃、荒淫无度这些道德层面的问题外,还列举了听信谗言,诛戮功臣。但这些都不足以支撑起所谓反叛的理由,因为这些是统治阶层层面的事,与普通百姓实在是不沾边。而后面的两条,“征辽黩武、开掘河道,土木之工遍天下,虐民无已政烦赋重,民不聊生,毫不知恤”,确有其事。但对外征伐几乎历朝历代都有,特别是一些有为之君,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明成祖朱棣、清帝康熙,哪一个对外征伐少于隋炀帝?所以,这也这也不是叛乱的理由。唯独各种大型工程,频繁地征调劳役,这一条能站得住脚!但是,真的就如李密所说“虐民无已政烦赋重,民不聊生,毫不知恤”吗?非常可疑

隋炀帝真的只顾自己享乐,不顾百姓死活吗?看看反叛者怎么说?

现代一些研究历朝历代赋税制度改革的学者,都把隋唐的赋税制度作为一个转折点,甚至隋唐不分。隋文帝统一全国后,实行轻徭薄税,与民生息。实行了与前朝完全不同的“租庸调制”,这种税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这种制度应该是说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大户人家人丁兴旺,自然赋税要多,所承担的徭役也比较多。对于人丁不多的普通老百姓,只要均田制度推行到位,还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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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唐朝仍然沿用了这种制度,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所以李密所说的,频繁征调劳役、赋税繁重、民不聊生从制度层面上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在实际操作层面怎么样呢?我们从唐初魏征所写的《隋书·炀帝本纪》中管窥就二。

隋文帝开皇八年冬,大举伐陈,以上为行军元帅。

及陈平,执陈湘州刺史施文庆、散骑常侍沈客卿、市令阳慧朗、刑法监徐析、尚书都令史暨慧,以其邪佞,有害于民,斩之右阙下,以谢三吴。


意思就是说,隋炀帝还是晋王的时候,以行军元帅讨伐陈国,灭陈后杀了几个人。被杀不是因为抵抗隋军,而是因为施文庆、沈客卿、阳慧朗这些人都以侵害百姓为能事,用沉重赋税,向人民勒索,民怨很大。

大业元年正月十七,隋炀登基的第二年,刚刚改元就发布诏令:

……孝悌力田,给以优复。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量加赈济。义夫节妇,旌表门闾。高年之老,加其版授,并依别条,赐以粟帛。笃疾之徒,给侍丁者,虽有侍养之名,曾无赒赡之实,明加检校,使得存养。若有名行显著,操履修洁,及学业才能,一艺可取,咸宜访采,将身入朝。所在州县,以礼发遣。其有蠢政害人,不便于时者,使还之日,具录奏闻。

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努力耕田的人,要给予优抚。这是道德层面的奖掖;对难以生存的鳏夫、寡妇、孤老、孤儿,要适当加以帮助救济。这是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关爱!对信守节义的男人,气节高尚的妇女,要在其家族乡里中予以表彰。对高年的老人,要授给官衔,并且依据另外的条款,赐给他们粮食和布帛。患重病的人,供给侍候他的人,虽有侍养之名,而无救济供养之实,要查核清楚,使他们得到真正的抚恤侍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甚至对于伺候重病的人还要进行侍养,这不都是我们现代人还在一步步完善落实相似的社保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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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元年三月十八,也就是开挖通济渠前,又发布诏令训示官员:

其民下有知州县官人政治苛刻,侵害百姓,背公徇私,不便于民者,宜听诣朝堂封奏,庶乎四聪以达,天下无冤。

翻译一下就是:如果老百姓知道州县官员行政措施苛刻,侵扰危害百姓,违背公义徇私枉法,不利于百姓的,应当听任他们密封呈文奏进,广开四方视听,使上下沟通,天下就没有冤情了。

这就是要让老百姓有申冤的地方,不能随意侵害老百姓的利益。甚至于一些细节都以诏令的方式下达:比如大业三年四月二十,就下诏:

敕百司不得践暴禾稼,其有须开为路者,有司计地所收,即以近仓酬赐,务从优厚。

百官不许践踏损害庄稼,遇到须开辟成道路的田地,主管官员应核算被占土地的收成,就从附近的仓库拨粮食赐给被占土地的主人,务必从优酬偿。官员不得随意侵占损害老百姓的田地庄稼,如果因为修路或者建设公共设施占用了农田,应该给予补偿,补偿还要优厚。这种政策不跟再现在征地补偿差不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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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八年二月,在向高丽出兵之前,又下诏:

……虽复素饱之众,情在忘私,悦使之人,宜从其厚。诸行从一品以下,佽飞募人以上家口,郡县宜数存问。若有粮食少,皆宜赈给;或虽有田畴,贫弱不能自耕种,可于多丁富室劝课相助。使夫居者有敛积之丰,行役无顾后之虑。

虽然这些应征入伍的人都是素食果腹的民众,但他们忘却了私利,愉快接受命令、离家远征,这样的人应当给予优厚的待遇。拥军优属到现代也在实行!待遇就是“凡副一品以下应募的勇士以上人员的家属,郡县应当经常慰问。如果有粮食不够吃的,要进行救济。家庭有田地,但由于贫困体弱而无力力耕种,可鼓励督促成年男子多的富裕人家相助。要让留守的人有丰厚的家有余粮,服役在外的人无后顾之忧。”

这些诏书,相当于现在的国家的大方针。

除此之外,在隋炀帝大业年间,下诏全国减免赋税,或者局部减免赋税。李密所攻击隋炀帝巡视劳民伤财,但隋炀帝每次巡视之后,大都颁布敕令,所经州县减免赋税。

一些“赐城内居民米各十石、宴耆旧四百人于武德殿”之类的身体力行的行为,在《隋书》中也多次出现。这些都用事实驳斥了李密“虐民无已政烦赋重,民不聊生,毫不知恤”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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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像

而这些事实,都记录在

魏征所主持编纂的《隋书·炀帝本纪》中。

我们再看看魏征的简历就看出,魏征是反隋的直接参与者之一。虽几次改换门庭,但都是坚定的反隋斗士,为反隋事业出谋划策。先是在元宝藏手下为官,元宝藏响应李密参与反隋,魏征也加入了李密集团。李密被王世充打败,魏征才投唐。这样一个亲自参与的反叛者,来记录“敌人”的功绩,能做到这些已经不易了。

但是,在《隋书·炀帝本纪》的后半部分,加入了大量带有主观色彩的语句,比如:“矫情饰行,以钓虚名”、“ 性多诡谲”、“ 百姓无辜,咸受屠戮”竹书木简认为:这些评价明显与前面所列举的事实不相符,魏征实在没有做为史家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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