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驾车时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会骗了你,有所忌讳最安全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类的文章,我们探讨的这个盲区,主要是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中,坐在驾驶位置上的驾驶人的观察角度出发,因为车辆固有结构特性所造成的视线在特定时间节点所看不到的地方,主要分为车辆在静止状态下的盲区和车辆在运动状态下的盲区。

前几天,木林写了一篇有关行车中盲区问题探讨的小文章,曾对行车中的盲区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和归纳,认为,盲区,它是一种客观存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它更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指某人某个时间节点在某个位置通过多种常规方法都不容易看到的那些区域。行车的中盲区问题主要是车辆在静止状态下的盲区和车辆在运动状态下的盲区。

如果再继续琢磨的话,还是有不全面的地方,比如,驾驶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视觉错觉盲区。


驾车时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会骗了你,有所忌讳最安全

首先,我想到了两个词“目中无人”、“熟视无睹”,用心理学实验名词来说的话,叫“非注意盲视”。

该实验讲的是,研究人员让受试者观看这样一段视频,一群人围成一圈传篮球,一半人穿白色上衣,一半人穿黑色上衣,并要求受试者记录传球的次数。结果显示,至少一半的受试者都没有注意到实验中曾有一个身着大猩猩道具服的人从这群传球人的中间径直穿过。该实验表明,注意力很不稳定且具有选择性。受试者注视着某一个场景,却不知何故错过了一个关键的部分。这种“看了但没有注意到”的情况,在交通事故中也很常见。

开车时有使用手机打电话经历的朋友们,应该很清楚,在驾车时,当我们接通一些重要电话后,外在表象虽然显示出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看上去似乎是高度警惕的样子,但我们的思想是跟着电话内容走着的,其实我们眼中很可能是空洞无物的,盯着道路看并不等同于关注道路情况,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驾车时走神了。

爱因斯坦曾说过:拥吻中尚能稳妥驾驶,此吻必定用情不深。

人类的注意力是一种善变且脆弱的存在,对它的要求越多,它的表现可能会越差。眼睛和注意力,需要互相帮助方可发挥作用。

美国弗吉尼亚科技运输学院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合作,收集了华盛顿特区和北弗吉尼亚地区的100辆汽车,在4.3万个小时、近200英里的驾驶数据后发现,在大约80%的撞车事故和65%的险些发生事故中,司机在事故发生前至少有3秒的时间没有集中精力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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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过度的精神紧张,容易让驾驶人遗漏和忽略掉车身周边的很多东西。

驾车过程中,如果司机只重视了某类人、某类车,从而可能就会忽视了,甚至从视线中自动过滤了其他类型人车的存在。因为,被过滤了的这些人车,不符合我们脑中对于“应当留意目标”的想象。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如,我们刚学着骑自行车时,就容易出现看车着前方的地面,车把抓的很紧很死;我们刚学开车时,坐的很靠前,眼前只会盯着前方,根据看不到周围的其他人和物,即便用最低档位练车,都觉得车动的快。在我们驾车熟练后,有时也会出现因为只专心寻找车位看停车标识,却撞上意外出现的行人或骑车人。

在驾车实践中,不太移动的眼睛会带来事故。有一个2秒规则,它要求人们一定要改变一直盯着前方某一个位置看的习惯,盯着某一目标的时间尽量不要超过2秒钟,要随时保持眼睛移动,并在5至8秒内要进行一次左右扫视预警,快速地看你能够看到的所有东西。


驾车时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会骗了你,有所忌讳最安全

第三,眼见不一定为实,人眼的功能结构,会引发视觉错觉。

从行驶中汽车的侧窗中看出去,车前的景色飞驰而过,稍远处的树木等物体的移动速度似乎要慢些,更远处的山脉看上去和我们一同前进。这就说明,驾车时的所见可能会欺骗我们的大脑。

美国的莱博维茨认为,眼球的另一个功能在夜间表现则差得多,即视网膜中央的焦点视觉,我们依靠它来分辨事物。当周围光线减弱时,我们眼球的某些功能会被极大的消弱,这就是所谓的选择性退化。在夜间行车的大部分时间里,驾驶人在路上只看得见车辆的尾灯、道路标识以及笼罩在车前灯光晕里的一段道路,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根据有关交通安全专家的测算,如果我们要确保夜间驾驶时能够及时看见每一处潜在的危险并及时停车的话,车速可能要低至每小时20英里(1英里≈1.6公里)。

依照人类进化史推测,人类奔跑的极限速度也是20公里/小时,超过这个速度,司机就会失去与行人的目光交流,肇事车辆超过这个速度时,事故死亡率也开始直线上升。

其实,在平时,我们也经常看一些视觉游戏,因为对一些图形在进行了特殊的排列组合后,就容易让人们将直线看成是曲线,将相同大小的物品看成是不同大小的物品,从而产生视觉错觉。

心理学家斯图尔特·安斯蒂斯认为,我们对速度的感知会受到对比度的影响,反差越大,移动速度就显得越快。在大雾、大雨等低能见度天气或白雪茫茫的环境中,发生车祸的原因,并不一定是湿滑的道路,而是低对比度,后车司机往往会高估前车的速度而没有及时刹住车。

高速公路上的白色车道线以及车道线之间的距离,就是根据错觉原理设计出来的,可以让司机在高速行驶时感觉更舒适。


驾车时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会骗了你,有所忌讳最安全

第四,人们总是在用自己的个人看法来解读道路中的许多交通信号,进行着非语言交流方式的互动,具有危险意识的司机才更安全。

心理学家罗伯特·恰尔迪尼认为,人的行为遵循两种不同的准则。一种是法律要求人们应该那样去做的禁令准则,一种是生活中人们会自觉去做的现实准则,二者之间的区别,正是理解不同地方人们不同交通行为的关键所在。法学家阿米尔·利希特认为,所有准则中最重要的,大概是“更深刻、更普遍地遵守法律的准则”,按交通信号规则通行,保护你的不是法律,而是其他司机自觉遵守法律的意愿。

英国心理学家伊恩·沃克认为,在复杂的交通系统中,无数对交通法规意识不强的人,都在持续地用着跟别人不一样的理解和看法,对路上遇到的人车进行着揣测,可能还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根据揣测的结果做出某种举动。

实际情况就是,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当你感觉情况很危险时,实际情况可能比你认为的更安全;而当你感觉情况很安全时,恰恰应该提高警惕了。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当心点儿,有所忌讳最安全。

将它在用在交通安全宣传劝导中,个人感觉,挺合适的。

驾车时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会骗了你,有所忌讳最安全

主要观点来源于:《开车心理学为什么我们一开车就变了样?》美国汤姆·范特比尔特著,邹熙/陈晓斐译,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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