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明朝萬曆皇帝23歲的時候,喜得貴子,名字叫做朱常洵。雖然這是他的第二個兒子,但他依然非常開心;因為這是他最喜歡的女人鄭貴妃生的。



關於萬曆皇帝的正面評價屬實不多,但是萬曆皇帝有一個相對而言的優點——專情。在他的一生中,他沒有見一個愛一個,而是將對鄭貴妃的愛保持了終生。

鄭貴妃因為自帶體香,婀娜多姿,身輕如燕而被萬曆皇帝三千寵愛於一身。至於萬曆喜歡到什麼程度呢,那真是恨不能丟下江山跟鄭貴妃私奔去。

愛屋及烏,萬曆非常疼愛這個鄭貴妃生的小兒子。他不僅給這個兒子請了最好的老師,而且還把他當成接班人來培養。

萬曆對朝政一直沒有興趣,與大臣們的關係也不好。聽說皇上要立朱常洵當太子,大臣們紛紛表示反對。

大臣反對的理由冠冕堂皇,說祖宗有規矩,選擇接班人只能是長子。你選老二不就亂套嗎?

為此,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十幾年的鬥爭,史稱“爭國本”事件。該事件最終導致四名內閣首輔下臺,十幾名一二品的大員被處分,數百名官員被免職。最終大臣們也沒有妥協。堅持不讓萬曆帝立次子朱常洵。


萬曆見拗不過大家只好作罷,這讓萬曆覺得自己既無法安撫自己的寵妃,也對不起自己的小兒子。作為彌補,就封三兒子朱常洵福王,把最繁華的洛陽給了他。

萬曆生怕兒子離開自己受委屈,就千方百計對兒子好。福王成婚的時候,萬曆大擺筵席操辦。萬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懶到了極致,卻對兒子的婚禮表現出了驚人的勤勞,他甚至對婚禮在那舉辦,走什麼路線,誰來主持,用哪個戲班子助興,都親自安排。並且告訴天下,我兒子福王要成婚了,通知群臣和駐外使節前來祝賀,趁機大肆收禮,得來的禮物和金銀財寶堆積如山。

萬曆對兒子的寵愛唯恐不夠,卻不知道這會給兒子帶來什麼。

福王在皇帝老爸跟前備受寵愛,非常留戀宮中的生活。生怕離開父母就活不了,而鄭貴妃也捨不得自己的寶貝兒子。

按照明朝制度,被分封的王子17歲就該到屬地去了,這叫“就藩”,也叫“之國”。而福王居然墨跡到27歲才哭哭啼啼去了洛陽。

臨走的時候,萬曆生怕兒子到那裡受委屈,又送給他幾十車的金銀財寶。 福王離開父母到了洛陽後,每日思念父母夜不能寐,整天在宮中沉溺女色,排遣鬱悶。有時候宮中的女人看膩了,就讓人給他喬裝打扮一番去外邊瀟灑。手下人知道主人好色,也時常攛掇福王去鄉下騷擾民女。

除了貪戀女色,花天酒地,福王對財富還有 一種病態的迷戀。喜歡每天到庫房中看看堆積如山的金銀珠寶,一天沒有珠寶進賬就寢食難安。


福王的貪得無厭,苦了洛陽的百姓。洛陽的福王大興土木,宮殿都一座比一座豪華。而洛陽百姓的賦稅也一季比一季多,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可是即使這樣,萬曆對福王的賞賜仍然唯恐不夠,隔三差五就要賞賜一番。他還怕福王的錢不夠花(怎麼可能),經常讓各省進獻土地給福王府,以至於有一次下令給湖廣總督,讓湖廣總督進獻兩萬畝土地給福王。湖廣總督無奈的說:“湖廣的地已經被搜刮盡了,再也沒有地了!”,皇帝才“恩准”湖廣百姓不交地,改為每年送給福王府幾萬兩銀子。


崇禎年間,連年洪澇和蝗蟲災害,百姓飢寒交迫,但王公貴族對百姓盤剝和朝廷的苛捐雜稅卻有增無減。

福王也和朱家王朝一樣,對百姓的遭遇無動於衷,視而不見。反而變本加厲,橫徵暴斂。

福王每次出遊的時候,都浩浩蕩蕩,風光無比,路邊的百姓每次看到坐在轎裡的福王都會詛咒。看看,我們都活不下去了,卻把福王養成了300斤的大胖子。蒼天開眼吧,讓那個胖子不得好死!

古代的食物熱量很低,遠不如現在食物催胖。而福王居然能夠在古代養出三百多斤的體重,可見腐敗到了什麼程度?

崇禎十三年,河南大飢,餓殍遍野。李自成從陝西向河南發展,百姓雲集響應。作為河南最大的城市,李自成當然不會放過洛陽,帶兵包圍了洛陽。


守城的官員心急如焚,因為守城的明軍缺衣少食。而福王府裡面的珍寶財物卻數都數不清。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奇力勸福王拿出一些財物賞賜給守城的明軍官兵,甚至說“若不予,誰為王守城?”。可是福王堅持一毛不拔,最終在官員的執拗下礙於面子拿了一千多兩,平均到每個官兵身上只有幾文錢。

說到底,他這一輩子只知道什麼叫“索取”,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分享”,什麼叫“責任”。他根本不相信李自成能打進洛陽,自己是皇帝的兒子,誰能把天翻了不成?

洛陽城破,福王和身邊的太監們才如夢初醒,慌忙逃命。福王的兒子朱由崧(就是南明的第一個皇帝弘光皇帝)被太監們抬著翻過了城牆,而福王由於太胖,沒法翻過城牆,最終被李自成活捉。

福王的下場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他被李自成斬了,被身邊的太監埋葬。另一種說法是李自成為了激勵士氣,把福王和一隻鹿放在一起燉了,稱為“福祿宴”。不管哪種結局,福王都在人民的唾棄中結束了他可恥的一生。


小約翰


民間野史裡是有這樣記載的,說李自成的起義軍破洛陽城後,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了福王,貪生怕死的福王,嚇的體若篩糠,一個勁地叩頭請求饒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今饑荒年歲,百姓無以果腹,你卻不肯一絲一毫賑濟災民,留你何對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後,砍頭示眾,農民軍士卒出於義憤,將其屍體剁成肉醬,摻雜以鹿肉下酒,稱為福祿酒。

還有一個版本,前面都一樣,福王被砍頭後,李自成命人將重達300斤的身體,像豬一樣洗淨內臟,剔去發毛,拔除指甲,又殺了幾頭鹿,拌以姜、蒜、蔥等香料,放入幾隻大鍋裡一起燉,然後擺酒開宴,稱為“福祿酒會”。

對於這些記載,聽起來過癮,可信度卻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過四百多年的歷史,早以過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經攻佔了城池,不至於沒糧食吃吧?能有鹿,說明糧食還是有的,不管出於義憤也好,出於享受也罷,都不足以為取信。


道是《明史》《壙志》和《流寇記》對此事的記載,可信度比較高,綜合起來大意是:福王被擒後,李自成對他厭惡之極,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塊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讓他親眼看到盤剝百姓的下場,處死後並沒有繼續吃掉屍體,而是允許兩個太監為其辦理了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誰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麼認為的呢?請說出您的想法。

謝謝閱讀


雪上長留馬行處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迅速攻破洛陽,第二天將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獲。《明季北略》裡記述了朱常洵不同尋常的死法:像殺豬一樣把他扔在架起來的千人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佐料,連同幾頭梅花鹿的肉一起燉熟,然後與將士分享食之,美名其曰“福祿宴”,倒是沒有枉費朱常洵這養了幾十年的300斤肥膘!


《明史》中沒有福王被煮食的記載,只說福王被抓後當場被殺,屍體被手下收走了。同樣一件事為什麼會被傳的如此迥然呢?《明季北略》是生於萬曆年間的計六奇走訪民間之作,所以福王被煮食的說法不管真假都表達了民間對福王咬牙切齒的痛恨,不然不會讓自己心目中的起義英雄做出這樣殘忍的事。朱常洵到底做了什麼讓老百姓這樣痛恨他呢?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母親是萬曆皇帝的寵妃鄭貴妃,愛屋及烏,朱常洵成了萬曆皇帝最喜歡的兒子,不用鄭貴妃的枕邊風,他都有想立朱常洵為太子,讓他在自己百年之後繼承大統的私心。但是他們的祖宗朱元璋在開國之初就定下了太子“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皇明祖訓》,祖制不可違,就算你是皇帝都不行!所以大臣們輪番阻止萬曆皇帝立朱常洵為太子,可是長子朱常洛是萬曆皇帝和一個宮女一夜情的結果,向來就不受萬曆皇帝待見,面對大臣們此起彼伏的一輪輪抗議,萬曆皇帝就以不上朝來對抗,這就是著名的“國本之爭”,而萬曆皇帝這一任性30多年的不上朝,直接導致明朝中樞機構的崩塌。


冷戰的結果是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朱常洛為太子,朱常洵為福王。不甘心的萬曆皇帝還不忍心讓朱常洵離開自己去就藩,一直養在身邊29年,直到有人進言鄭貴妃和福王要謀害太子,才不得已讓他去富庶且離自己最近的洛陽就藩,並賞賜了超乎想象的金銀財寶,甚至把四川的鹽稅、茶稅變成福王的私房錢。

而福王從小嬌縱慣了,到洛陽以後索性就只管吃喝玩樂。《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想著有這樣常年罷工不值班的父親,他也不會有什麼遠大理想,不幹好事也就罷了,大不了養自己一身300斤的肉,可是他不顧連年的旱澇蝗災,兵禍不斷,士兵食不果腹的情況,只顧自己享樂,難怪民怨沸騰!當李自成兵臨城下時,依舊不捨錢財,逼得將士打開城門讓起義軍順利的佔領了洛陽,他自己又沒有自殺的氣節,早晚落得個“好死”!



墨梅逸清寒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一個疑案,很難有明確的結論。

民間傳說是這樣:

福王是萬曆最崇愛的一個兒子,被安置在洛陽。福王驕奢淫逸,特別貪財。

他在洛陽大肆斂財,聚斂土地。他的封地本來就有一萬九千頃,卻還不知足,四處侵佔民田,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戶強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戶因此舉家逃亡甚至自盡。

隨後,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當時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拿出部分財產賑濟饑民。

福王嗜財如命,不予理會。

福王的民憤很大,而且也是眾矢之的。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鉅額財富,一種說法是超過了國庫。

所以,李自成下令務必抓住福王。

農民軍攻破洛陽後,福王試圖逃走。他的身體過於肥胖,體重高達300斤,目標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結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靜的迎恩寺,被農民軍生擒,家裡的財富也被抄了個乾淨。

據說福王果然是鉅富,金銀珠寶數都數不過來,幫助農民軍維持了多年的軍費。

至於福王的下場,正史說他被農民軍殺掉了。

明史說福王逃到迎恩寺,被農民軍找到,當場殺死。後在部下哭求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口棺材將福王安葬。

正史沒說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過,明季北略這本書裡面記載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計六奇根據北方民間一些故事,編纂的一部通俗史書,裡面很多是以訛傳訛。

書中認為福王被抓住後殺死,當天農民軍舉辦演習,從300多斤的福王屍體上閣下肉,同王府花園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給大家食用。農民軍將這個叫做福祿酒或者福祿宴。

民間的傳說就更可怕: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頭,祈求饒命。李自成見福王如此沒有骨氣,非常鄙夷。當時李自成部下很多人還是忠君的,只是迫於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試圖讓部下和明朝勢不兩立,此次想出一個好辦法。他讓手下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櫥子到王府後園斬殺了幾頭鹿。

李自成將福王和鹿,放在一個巨鍋,一起煮。福王在鍋中痛哭呻吟,祈求饒命,但最終還是被活活燙死,變成了肉湯。李自成親自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共享。在李自成看來,只要喝過福王的肉湯,部下也就無法回頭,必須和他一條心了。

不過,這只是民間段子而已。

一般認為,福王肯定被殺,最多被割下幾塊肉吃掉而已,被煮則不可能。

原因很簡單。滿清編纂明史的時候,距離福王死亡並沒有多久,基本歷史事實還是可以搞清的。

而滿清寫明史一大特點,就是對明朝肆意貶低、波髒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終被農民活活煮死吃了,豈不是最好的潑髒水素材?

但滿清沒有這麼寫,唯一的解釋就是這確實不是歷史。


薩沙


說福王朱常洵重達300斤,福王表示:能把我堂堂360斤的巨胖說成300斤這麼苗條,我很開心!朱常洵是誰?他就是大明萬曆皇帝的三兒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弟弟,崇禎皇帝的親叔叔,南明皇帝朱由菘的老爸。

朱常洵為何會被煮了?何人所為?

事情是這樣的,話說崇禎十四年,闖王李自成攻打洛陽。經過幾日的苦戰,最終在裡應外合之下拿下洛陽城。當時坐鎮洛陽的便是大明福恭王朱常洵,城破後,朱常洵因太胖無法逃跑而躲入迎恩寺,其子朱由菘脫逃,成為南明弘光皇帝。

農民軍很快找到朱常洵並押回城內,朱常洵見李自成後,馬上跪下求饒。李自成也只是謀財而非奪命,但沒想到的是,朱常洵把錢財看的比命還重要。李自成一氣之下,命人將朱常洵和幾頭鹿在一口巨鍋中煮,讓將士們共享這“福祿宴”。

農民軍很痛恨這些為富不仁的大官,便持刀將朱常洵輕刮細剃,除去毛髮與指甲,又用藥水灌腸清理糞便。眾人們從洛陽郊外抬來一口“千人鍋”立於王府大院,鍋中加水與調料後,將朱常洵和幾隻剝了皮的鹿投入鍋中。

鍋中三百多斤的朱常洵撲騰著,一邊喘著粗氣,一邊大聲嚎叫,甚為悽慘。圍觀的眾人興高采烈,耐心等待這“福祿宴”開席。一個時辰後,煮得爛熟的朱常洵及數只鹿已被幾千兵士吃入腹中,成為李自成犒勞大家的美味。

李自成為什麼要煮食福王朱常洵?

自從李自成進入河南後,福王朱常洵便成了他緝捕的首要目標。李自成非常清楚朱常洵乃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三兒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他便是明朝著名的“國本之爭”的主角,差點代替了哥哥明光宗朱常洛之位。

國本之爭失敗後,萬曆將朱常洵封為福恭王,封地就在河南洛陽。萬曆寵愛朱常洵並不是口頭上的形式,看看他出手有多闊綽。一次性撥給朱常洵婚禮費就達三十萬金,在洛陽修建的福王府,花費是其他兒子王府十倍之多。

不光給錢,還賜給福王良田四萬餘頃。朱常洵在就藩後,便開始了橫徵暴斂,想進辦法千方百計的搜刮民脂民膏。哥哥朱常洛死後,侄子崇禎即位,朱常洵再次開啟受寵的模式。崇禎對這位叔叔可謂是尊崇備至,禮敬有加。

朱常洵整日沉浸在美酒美食之中,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此時的陝西、河南正是連年旱災、蝗災,再加上兵亂,百姓簡直是民不聊生。福王對此表示並不關心,仍舊賦稅顆粒未減,連個賑災的樣子都不做。

鎮壓反賊的大明將士多有不滿,他們認為朱常洵坐鎮的洛陽富於京城,萬曆將國力全耗費在巨肥福王身上,卻讓我們俄著肚子去打仗,這也太不公平了。當時大明的很多官員呼籲福王援餉濟民,包括崇禎也向他借過錢,但福王與父親萬曆一樣,擺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姿態。

河南這個地方原本是富饒之地,明朝有七個藩王都封在河南,可見此處是塊寶地。但明末連年的災害,再加上戰爭,使得流民大量產生,而土地卻集中在這些藩王手中。李自成進入河南後,自然將矛頭對準這些藩王,福王便是首要目標。

福王被李自成煮成湯是真的嗎?

福王朱常洵的死法有好多種傳說,被李自成煮成福祿宴是流傳最廣的一種。其它的說法有,一是劉宗敏在迎恩寺中搜到朱常洵,將他押往周公廟受審,次日被處死。二是朱常洵在迎恩寺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孟津麻屯柏樹溝後被殺。

最後一種就是與第一種差不多,是說朱常洵被找到後押到周公廟與其他數百人一起被處決,後被人葬於周公廟北亂墳崗。除了被煮食外,其它的說法都有可能。後來崇禎帝下旨重葬福王,位置就在孟津麻屯。

朱常洵是如何死的?我們從兒子朱由菘給他書寫的墓誌銘便看出,上面有一段說,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有流賊數萬攻陷洛陽府,民軍逃竄,福王獨自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難焉,王年五十六歲,賜諡曰忠,孝男嗣王由崧泣血書石。

從這段記載我們可以看出,朱由菘認定其父朱常洵是英勇就義,並沒有說是被煮。作為兒子及南明皇帝的朱由菘來說,顯然只能這麼來說,而事實也應與此差不多。煮食福王一說有汙衊李自成殘暴之嫌,而且還是數千將士進食肉湯,顯然不太可能。

因此,福王朱常洵應是被砍頭的,煮食一說應是杜撰。至於說福王臨死前是否大義凜然的指賊大罵,這確實就不得而知了。


野史也是史


李自成攻破洛陽後,俘虜了明朝福王朱常洵。李自成在痛斥了朱常洵一番之後,下令宰殺了幾頭梅花鹿之後,連同300多斤的朱常洵一塊兒剁了,混在一起煮了,做成福祿宴。

這事出自《明季北略》:

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這事也讓後世津津樂道,似乎朱常洵是罪有應得。然而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李自成大軍的確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爺和官員,但他有必要吃了朱常洵嗎?《明季北略》本身就是一本野史,很多故事都是作者聽別人說的,並未親眼所見。

《明史》裡記載,李自成處死了朱常洵以後,還有福王的兩個侍從給他收屍了。就是說福祿宴根本不存在。

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洛陽當地流傳這樣一種說法,說是李自成殺了福王,接了血,然後合上鹿血和酒,名之福祿酒。後來福祿酒慢慢演變成了福祿宴。

雖然李自成不是什麼好人,他也的確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爺和官員們,然而他也就一定要把福王做成福祿宴嗎?如果李自成還有類似的行為,倒是可以佐證。然而並沒有,李自成抓住官員之後,一般都是直接處死。

《流寇志》還提到一種說法,就是李自成在處死朱常洵之前,曾割下朱常洵的一塊肉放在鹿肉裡,分給農民軍吃掉。就是所謂的福祿宴。

我覺得這種說法應該比較竟靠譜。


袁衛宇


1641年春,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攻破中原重鎮洛陽。按照以往農民軍的慣常做法,城內官宦子弟、地主老財、豪紳富戶,立馬成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對象。

這裡頭首當其衝的,便是就藩於洛陽的福王朱常洵!

據說李自成將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獲後,專門設下一席“福祿宴”,犒賞有功將士。席上的壓軸硬菜,便是將300多斤重的福王洗剝乾淨,連同幾頭梅花鹿一起燉煮而成的肉湯。有關農民軍分食福王的事蹟,多見於野史逸聞,並無相應確切的證據可供參考。然而饑荒戰亂之年,被逼揭竿而起的農民起義軍,面對昔日那些飽食終日,對老百姓敲骨吸髓般壓榨搜刮的官宦豪紳,心中的仇恨情緒必然是直衝頂點,做出些“食肉寢皮”的極端舉動,也在預料之內。

作為大明王朝的宗室藩王,富甲一方的福王朱常洵,絕對是農民起義軍最直接的復仇對象。

朱常洵,萬曆皇帝第三子,因生母鄭貴妃深得萬曆寵愛,由此子憑母貴一度成為太子儲君的熱門人選。

萬曆皇帝為立朱常洵為太子,與文官集團產生了名為“國本之爭”的激烈矛盾,並不惜以將近三十年不上朝的消極怠工方式抗議文官集團,導致國事糜爛、遼東戰局敗壞、百姓生活日益困苦。眼看太子之位無望,1601年15歲的朱常洵就番於富庶的洛陽。為了彌補這位愛子的缺憾,萬曆皇帝在物質財富上給予福王極為豐厚的賞賜,史書記載:

“下詔賜莊田四萬頃(後減半),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又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民市。”

莊田、鹽稅、茶稅、鹽引......以至於明朝上下傳言,都說先帝(萬曆皇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只是如此富可敵國的福王,卻生就著一副要錢不要命的守財奴面孔。明朝末年,繼陝西關中之後,河南一帶也遭遇到旱災、蝗災連番侵襲,民間百姓到了殘食人肉的地步。經過洛陽前去剿滅農民軍的官兵也嚷嚷著:“王府有金錢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死於賊手”。

可見,無論官兵還是饑民,對福王都已積怨很深,這也是李自成得以順利推進至河南洛陽的群眾基礎。再者,對起義軍隊伍日漸龐大、軍需消耗日漸劇增的李自成來說,萬曆皇帝耗盡天下財富養肥的福王,簡直就是一隻金燦燦的“豬頭”啊!李自成為爭取百姓支持,公開提出“闖王來了不納糧”的口號。不向百姓徵糧食,就等於大順軍沒有建立起配套的稅收制度,軍需供應只能通過搶掠皇親、官府、豪紳、地主等富裕群體得來。而這裡頭的朱姓皇族,經過將近300年的財富積累,早就已經富成了一頭頭“肥豬(朱)”。

如此一來,落入李自成農民軍之手的福王,其結局可想而知!殺福王,不僅能夠為飢寒交迫的老百姓長出一口惡氣,還能奪得王府鉅額的財富補充軍餉,再把肥沃的莊田分發給窮苦大眾,更是聚攏民心的一大手筆。


劇透歷史


重口味的民間傳說,李自成把福王被煮成肉湯,這麼離譜的事不知道源頭來自哪位人士?但這些必定只是謠言。

1924年河南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記載了一切。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上有楷書21行,滿行25字,四邊線刻飛龍紋,撰文者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蓋為盝頂,篆書“大明福忠王壙志”。 (壙志也就是墓誌銘) 在這一石碑中,不僅記載了李自成攻克洛陽城的日期,還記載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經過。

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所以,福王是死在了戰場上,而並不是謠傳的被李自成煮了,謠言止於智者。


從小愛歷史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被農民起義軍殺死,享年五十六歲。


①坊間傳言,大順軍攻克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不為所動,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梟首洛陽城門示眾,將三百多斤的軀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

②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抓住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大喊到:“王爺死了我們也不願意活,請求給一副棺材給王爺收屍,粉身碎骨也願意。”起義軍被他們忠義打動,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兩人就在旁邊自縊而死。



《明史》系滿清所撰,對農民起義軍持貶低態度。這裡面都沒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見就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③根據《大明福忠王壙志》記載,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福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壙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寫,與起義軍有殺父之仇,雖然對其父進行美化,但也沒有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安定郡小書生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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