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我下鄉的生產隊真窮

我們那裡形容一個地方很窮是這樣說的:屙屎都不生蛆!我下鄉的生產隊就是這麼個地方。這個窮地方在哪裡呢?因為窮並不是值得誇耀的事,所以不說也罷,免得這塊“寶地”讓大家知道了,鄉親們的面上也沒多少光彩。

這麼說吧,生產隊所在的村子,處在一個十多平方千米的湖畔。此湖湖水清澈,泛舟其上,常可見巴掌大的一些青色的、紅色的鯽魚遊戲於水草之間;冬季一到,寬闊的湖面覆蓋著一片片黑色的野鴨群;另外,還有許多黃鴨、大雁等水鳥。湖畔周圍,是片片稻田;再向外延伸,則是廣袤平緩的大片坡地,很能種些莊稼的。

你可能會說,這樣的“魚米之鄉” 怎麼會和“窮”字粘上邊呢?確實,我若對十個人說這是個窮地方,肯定有九個半不信。而最多會有一個人半信半疑。那我只能用事實來證明了。先簡而言之吧:我下鄉三年半,在基本全勤的情形下,沒掙到一分錢!

若還是難以置信的話,只要你耐心看完我以下的敘述,你大概就明白了:

一九七四年的九月,我們二十多個知青來到了這個生產隊。住的是隊上剛蓋好的牛圈。這牛圈和村裡普遍的住房一樣,都是土築的茅草房。

剛下鄉的幾天早上,知青們出去幹活時,發現每天隊上的農民都只有婦女出工。我們感覺很是奇怪!一瞭解,才知男人是不興出早工的。那這些男人早上幹什麼去呢?原來大多數男的都划著船到湖裡用“花籃”(一種捕魚的網具)或魚網捕魚去了,以便搞幾個鹽巴醬油香菸錢呢。後來我們男知青也就“入鄉隨俗”地不出早工了,樂得睡懶覺。

大約十點多吃過飯後,指導員或隊長這才敲響了懸掛在牛圈旁的舊犁鏵讓大家上工。

大家陸陸續續地來到地裡後,就有些農民拿出撲克打起了“百分”,輸了的罰翻跟頭。我們知青有的圍觀,有的則在樹蔭下乘涼。看著他們玩得興起,沒有一點要幹活的意思,我就在樹蔭下就地躺倒睡去。待到樹蔭過去,陽光刺到眼時突然醒來,頓時感覺不妙:恐怕人家幹了好一會了,我還在這裡睡覺,給貧下中農的印象豈不是糟透了!趕忙翻身起來。但放眼望去,心即放鬆——原屬虛驚一場,人家的跟頭還未翻完呢。

終於幹活了。幹活的途中,有煙癮的,輪流借抽煙筒歇稍。我們知青絕大多數不會抽菸,只能一直憨幹。後來大多數知青也就學會了抱煙筒,否則只能在中途統一體息時才能喘息。太陽還老高時,也就是五點來鍾就收工了。除了春播和秋收季節比較繁忙外,大夥(主要是男工們)平常乾的都是“神仙”活呢!

生產隊長和指導員從來都打著“肚皮官司”——隊長年稍長,應該四十不到,自然看不起三十不到的指導員。隊長呢,一般說來,到公社開會的資格基本沒有,作為支書的指導員根本不愛尿他。

鄉親們呢,勞作間沒事時,總喜歡熱議隊長和指導員的蠢笨,說他們都不是能指揮生產的料。這些鄉親中,似乎很有些諸葛亮的。

我們所在的生產隊,人均土地四畝,勞動力人均七畝。每日工分十分。第一年,本人日工加晚上看守地裡收的莊稼和晚上打場共掙3000多分(幾乎達到全勤分)。按理說,生產隊的條件很好,依我的工分看,應大有斬獲!但到頭來只分到區區七十多市斤穀子和一些包穀、小米,絕大多數是紅薯。

每年五荒六月時,生產隊都要派人趕著馬車到山裡向有餘糧的生產隊借糧。有時生產隊分點糧食什麼的也是在晚上悄悄地進行,怕給知青知道來分呢。

生產隊的犁壞了,買架犁的三、五塊錢也沒有,還是來向我們集體戶借的,後來一直都沒還我們。

生產隊養的豬,都是由放豬人趕著到路邊、地裡去啃草皮渡日的。那些豬們只有在地裡收莊稼時,才能到地裡揀點“漏”,吃到點像樣的東西。所以這些豬從來沒正經長大過,肥更談不上了,也就是說從來沒有個豬樣。說來日怪,就是這麼廋弱,風大時連路都走不太穩的豬,居然還會添小豬,且一窩還不僅僅三個四個的。用現在的話說,真當得起“豬堅強”三字!

下鄉的幾年中,隊上只殺過一次“年豬”。雖然豬不成其豬,但生產隊還是向它們舉起了屠刀!豬肉按全隊人口平均分配。我知青戶三十來人算最大戶,自然分到最大一塊,足有兩斤多重呢!

會計的大女出嫁時,我們集體戶送的禮是最氣派的:一個雙鈴的馬蹄牌鬧鐘。

那時農村辦事吃的是“流水席”,即一拔人吃完換一撥人。席面是沒有純粹的葷菜的,只是在一碗碗的素菜上蓋上幾片薄肉而已。

栽種紅薯的日子裡,因搶節令,中午不能放工讓大家回家做飯吃,所以隊上都要統一辦“伙食”的。為此大夥都很高興!雖說所謂的“伙食”,不過是大白米飯和焙香的花生米而已,但比起大家平常吃的包穀、小米、紅薯飯強多了。

每日上工,除婦女們會帶點“晌午”外,男人們是不興帶的。待休息婦女們用“晌午”時,有的小夥就會向女同胞們要一個飯盒蓋,再討點包穀麵醬放在蓋裡,然後到附近的菜地裡扯些四季豆,用地溝邊的水涮一下,就蘸著麵醬脆脆地吃了起來,吃了後生龍活虎的。說什麼生的四季豆有毒,以我親眼所見,此說恐怕不真!

當時的知青,大都很巴結隊裡的那些“頭面”人物的,如隊長啊,指導員啊,民兵連長啊,團支部書記啊,婦女主任啊等等。為了得到推薦回收唄!他們常對隊長他們說“進城趕街時請到家裡坐坐,吃頓飯哦!別看不起哦!”之類的話,讓我聽了起雞皮疙瘩。我屬“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對“推薦”,從不敢想,只有老實幹活一條出路。我哥忒老實,幹活賣力,最終也只是在他下鄉的村裡的知青都走了,只剩他和另外一個知青時才回收的。

最喜歡到知青家裡“坐坐”的,就屬隊長了。他可說是進城必去,輪著去,不管你邀沒邀請過他。其實他“打秋風”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無非混頓飯吃,最多碰到家境好點的人家能喝上點酒而已。但對他來說算是難得的享受了。

一個街天的傍晚,隊長從我宿舍(後來蓋的知青房)的後窗外遞給我一塊錢,說是我媽讓他帶兩塊錢給我,他用一塊。想來當天他肯定是到我家混飯了。我無言地接過那塊錢。

一九七七年,我們一個會開拖拉機的知青被縣裡的一個單位借調了;一些知青和村裡的小夥,也被抽調附近的糖廠去做臨時工。這些人都是去抓真金白銀的啊!

秋收後,聽說隊裡的賬上終於有錢了,並說分“紅”的名冊已經做好。喜滋滋地拿著名章就往保管的家裡去。翻開名冊一看,本人名下有二十八元呢!真有一種發財了的感覺!但我還是高興得太早了——只聽保管對我說,你已經領過了。我說:怎麼可能!?保管指著簽章欄對我說,你看,章都蓋過了。我一看,果然那是有一個模糊的章印,明顯是用一個圖章按上去再旋轉一個角度形成的。我哪肯認可,就十分生氣地和他爭論起來。他心虛,最後只能說沒有錢,以後再給。

他就用如此之類拙劣的手法,讓很多人都沒拿到錢。多年後,我們回訪隊上說起這事,指導員卻說,他當時的三十多塊的紅錢也一直未拿到。鬼才相信!

會開拖拉機的那個知青,後來有一次保管託他到城裡幫他拉車煤,他滿口答應,但收了保管的煤錢後便沒有了下文,算是拿回自己的一點錢吧!

一九七八年開春,恢復高考後我就去上學了。暑假時,約著一個同樣放暑假回家的知青到保管家討賬。但這傢伙還是拿沒有錢應付我們,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無奈,我們只好就此放棄。

嚴格算來,整個下鄉期間,我不但沒掙到一分錢,並且還虧著隊長拿去的一塊錢呢。

二0一七年,離開下鄉的生產隊差不多四十年後,我們集體戶的知青聚會時又到了那裡。當年的那些茅草房已難覓蹤跡,隨處可見的,則是牆面鑲滿瓷磚的幢幢小樓房。再也找不到當年的那些感覺了。但在遺憾中,更多的是感到欣慰——願鄉親們的日子過得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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